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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有资产管理处
 
  一、简介
   吉林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始建于一九九零年,当时全称四平师范学院设备实验室管理处。下设设备管理科、实验室管理科、计划供应科和仪器设备维修组。人员十七人。第一任处长卢霭副教授、时任吉林省高校实验室研究会副理事长,副处长孙绍举。当时我处负责全校固定资产管理、实验室管理、实验教学和实验人员管理、仪器设备和家俱设备、实验材料、低值易耗、办公用品、清扫工具、劳保用品等的计划供应工作及设备维护、维修工作。在当时实验设备统管时期,我校的管理模式受到好评,曾有多所院校前来我校学习经验,我们的仪器设备微机管理使用得早、管理规范、报表准确、受到好评。一九九三年,学校体制改革,把实验管理科划归教务处,实验材料管理划归各教学单位。后来,学校又把办公用品、清扫工具、劳保用品等划归出去,精减了队伍,加强了固定资产管理,强化了设备处的管理职能。在二零零二年四平师范学院更名为吉林师范大学后,现我处更名为吉林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人员减至四人。现任处长杜宝民副教授、吉林省高校实验室研究会常务理事,副处长刘德富高级实验师。我们的家俱设备也实现了微机管理,目前,我处人员精炼、职责明确、管理规范、宗旨坚定。我们正以饱满的热情、加倍的努力,在校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拼搏进取,再展宏图。
   二、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 

  (一)、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1、全校教学仪器设备帐目管理及维护、维修;
   2、全校家俱设备帐目管理及维护、维修;
   3、全校固定资产帐目管理;
   4、全校教学仪器设备、家俱设备采购计划的编制、报批;采购的实施、财务报帐、入库、发放、输入微机、打卡存卡;
   5、全校教学仪器设备、家俱设备调配;利用率调查、报废、报损处理;
   6、全校教学仪器设备、家俱设备定期清查、帐目调整;保证帐、物、卡相符、责权利明确;
   7、我校是吉林省实验室研究会常务理事单位,定期参加常务理事会、理事会和年会。
   8、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资产管理处岗位设置
按人事处下发的编制,设处长岗一人、副处长兼采购岗一人、仪器设备管理岗一人、家俱设备管理岗一人。
  (三)、资产管理处岗位职责
   1、处长岗:
   1)、负责全处行政管理工作;
   2)、侧重负责仪器设备及设备管理工作;
   3)、任省实验室研究会常务理事。
   2、副处长岗:
   1)、侧重负责设备采购供应及维修工作;
   2)、负责处内党务工作。
   3、仪器设备管理岗
   1)、全校固定资产帐目管理;仪器设备的验收、入库、发放、输入微机、打卡、存卡;
   2)、全校仪器设备的调配、清查、报损、报废;
   3)、提供报表、报盘、年度报表
   4、 家俱设备管理岗
   1)、全校家俱设备的帐目管理、验收入库、发放、输入微机、卡片管理;
   2)、家俱设备的调配、清查、报损、报废;
   3)、每年的向上报表、报盘。
   三、办公电话:0434—3292161
            处长;刘德富 0434—3292209(办)
          副处长; 范继文 0434—3292209(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