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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审计处工作职责
审计处处长岗位职责
审计员岗位责任制
监察处工作职责
监察处处长岗位职责
监察员岗位职责
规章制度
 
 监审计处
 
 

 审计处工作职责

   审计处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学校和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校长负责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国家审计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的指导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对财务计划、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
   2、对学校各项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
   3、对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4、对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审计;
   5、对所属企业单位、校办产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
   6、对基建、维修工程的概算和预决算进行审计;
   7、对国家财经法规和上级部门、学校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8、负责对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
   9、对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10、完成上级审计机关和学校确定的其它审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