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生教育

吉林师范大学从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现有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数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马克思主义哲学等3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高校教师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权和学位授予权。现已覆盖了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7个学科门类。目前,我校现有在校研究生110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91人。 近年来,学校进一步明确目标,在“十一五”发展规划中,明确提出了“重点发展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战略,力争在2010年在校研究生规模达到1500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达到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达到55个。目前,学校正在按照博士授权规划要求,积极建设博士授权点,努力成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吉林师范大学的研究生教育事业正在阔步前进,走向辉煌。
- 招生与培养
- 管理与就业
- 专业学位及同等学历
| 招生方面,全面遵循国家和省下达的指标数进行招生。生源旺盛,全国有20多个省份的考生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生源质量良好。 培养方面,培养模式主要采取二级培养模式:研究生部一级宏观培养管理;院(所)二级微观培养管理。研究生部先后四次组织修订了培养方案,更好地规范教学秩序;突出研究生自学为主,教师教学为辅的原则,强化研究生的实践教学和科研创新。严格执行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实行中期检查、学位论文随机外送盲审等培养工作制度。同时,努力探寻研究生教育教学发展规律,大力实践国内研究生交流培养等创新培养模式。培养中,十分重视研究生导师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现已形成了一支高水平的导师队伍。 |
| 研究生管理方面,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和《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为指导,以各种具体管理规定和办法为根本,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管理。目前,实行研究生一级管理模式,抓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好研究生党建工作,有计划地开展文体活动,丰富研究生文化生活。工作中积极发挥研究生会的作用,充分实现研究生会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功能。 我校毕业研究生就业状况良好,就业率达到98%。就业研究生主要分布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陕西、四川、重庆、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州等20个省市自治区。有的毕业生还考取了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经贸大学、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厦门大学、西南师范大学、中科院物理所、中科院光机所、中科院应化所等重点大学和科研单位的博士研究生。 |
| 2004年11月,我校获得了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授予权,举办各类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已招收人数近200人。 2007年5月,我校成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试点院校并开始招生。到目前为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招生115人,整体运行良好,通过了国家教育硕士工作检查。 2009年开始招收高校教师专业学位研究生。 |
(2009年11月更新,由研究生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