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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网规定
1.吉林师范大学校园网络面向全校教师、科研人员和各单位提供服务。要求入网的单位需凭借单位介绍信,个人凭借身份证和工作证到信息网络中心登记并缴纳规定费用。网络中心对校区内各用户的网卡实行IP绑定。用户通过在网络中心申请的账号和密码上网。
2.入网用户必须与吉林师范大学信息网络中心签订《吉林师范大学用户入网责任书》,并承诺自觉遵守该责任书的全部条款。网络实验室申请接入,必须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批(详见附表一),符合网络实验室接入条件,方可到信息网络中心办理接入手续。接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吉林师范大学计算机网络安全和保密管理办法》、《吉林师范大学微机(网络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学校有关制度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认真做好上网人员的登记,建立网络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制度,设立信息网络安全员(详见附表二)。
3.入网用户不得将个人账号用于商业活动或转让给他人使用。如有违约、违纪等行为,将由入网登记人负责。
4.用户开户后,因忘记密码需查询或修改口令,个人用户需持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单位用户需持介绍信,到信息网络中心办理相关业务。为了保密,信息网络中心一律不受理电话查询。
5.用户由于某种原因要注销或暂停账户,可以申请注销或暂停服务。申请暂停的用户,暂时不能连入校园网,但IP地址保留,保留期限为3个月。在3个月内如再次使用,必须到信息网络中心办理启动手续。3个月后再次申请使用时,将视为新用户。报停业务必须在使用网络6个月以后,使用期未满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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