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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永军,男,汉族,中共党员,教授。1952年1月25日出生于吉林省怀德县;1972-1975年在四平师范学院政史系学习,毕业留校任教。1980——1981年在北京师范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研究班学习,1984年在东北师范大学教育部举办的东北三省高校干部培训班学习。现任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马克思主义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带头人,吉林省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学科专家,吉林省科学社会主义学会常务理事,四平市人大常委会法律顾问。吉林省优秀党务工作者。
任教以来,为本科生讲授科学社会主义原理、马克思主义原著选读、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人生哲学、法学概论、宪法学、经济法学等课程。为研究生讲授思想政治教育学理论与方法研究。主编、副主编、参编教材和著作20余部,在《社会科学战线》等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20余篇。主持完成吉林省“九五”社科重点课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道德法制建设研究》、“十五”社科重点课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结构研究》、“十一五”社科课题《我省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建设研究》和吉林省教科重点课题《我省大学生诚信教育问题研究》等多项。多项成果获省、市、校科研奖,2001年——2004年两次被评为吉林师范大学科研工作先进个人,2005年获四平市“十佳社科学者”提名奖。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当代中国道德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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