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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学生档案转递信息汇总表

作者:王继奎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0年11月24日

《吉林师范大学学生档案转递信息汇总表》填写说明

 

一、“非打印区域”(AK列)栏目的填写要求:

1.“一级目录”填写学院全称,例如“数学学院”。

2.“二级目录”填写专业全称,例如“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3.“三级目录”填写年班级,例如“2016.01”。

4.“身份证号”(单元格格式须为数字)、 “性别”按“居民身份证”进行填写。

5.“寄件人”、“寄件时间”(以国际标准日期表示法标注年月日,例如“19990910”。)、“寄件方式”、“运单号”由档案馆统一填写。

6.“材料号”统一填写“14.0001”,“材料类别”统一填写“档案转递信息”。

二、“打印区域”(LU列)栏目的填写要求:

1. “学号”按“学籍表”进行填写。

2.“姓名”按居民身份证进行填写。

3.“所去单位名称”按“就业协议书”或“派遣通知书”进行填写。

4.“邮编号”“单位详细地址”按“所去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填写。

5.“接件人”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

6.“单位电话”为所去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固定电话(含区号)。

7.“移动电话”为所去单位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联系方式。

8.“其他电话”为所去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其他联系方式。

三、各单位打印“邮寄信息汇总表”前,应将此表的电子稿送至档案馆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打印一式两份,移交人签署姓名和时间(须与电子表格一致)、加盖单位公章后,与档案馆履行档案邮寄手续。

四、档案邮寄后,寄件人完善电子表格并将邮寄信息上传至《南大之星》档案网络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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