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在“基础”课堂中开展模拟法庭教学活动
为促进理论与实践教学的统一,提高学生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探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改革新方法,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教师孟岩于6月28日和29日在15级物业1班和15级计算机应用班的“基础课”课堂中举办了模拟法庭的实践教学。学院辅导员、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部分老师观摩了现场。
同学们提前做好了庭审前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布置。此次活动是围绕同学之间情感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来开展模拟法庭。每班共有14名同学参加了此次活动,包括审判员3人、书记员1人、公诉机关2人、辩护人2人、被告人1人、法警2人、证人3人。
模拟法庭教学活动在主持人的引入与介绍中开始。双方当事人入庭,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审判员入席,开庭准备工作就绪,开始审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程序,营造了法庭上公诉方和辩护方双方针锋相对的氛围。而后由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就案件的性质,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是非责任做出结论,审判长宣读判决,各项程序环环相扣。
模拟法庭教学任务是学院“基础”课实践教学活动的重要部分,通过这次实践,增强了同学们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提高了创新意识,培养了学生的法律的思维和态度。
(马克思主义教学科研部 刘珏 孟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