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化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和教育技术,具有良好的化学教学和研究的基本能力和较强的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德、智、体全面发展,能在教育、科研、企事业等单位和其他化学相关领域从事教学、科研、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具有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诚信、敬业、求实,协作等良好品质。
(2)系统掌握化学专业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和基本实验技能。具有独立获取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创新精神。
(3)初步掌握数学、物理、计算机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4)熟悉教育法规,掌握并能应用基本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理论,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和从事化学教学、化学教育研究的基本技能;具有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的基本能力。
(5)了解与化学相关的各交叉学科、化学学科前沿及相近专业的知识,受到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方向的科学思维、科学方法和科学实验的训练,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
(6)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一定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7)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撰写科技论文的能力。
(8)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有一定的体育和军事基本知识,能够履行建设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二、主干学科和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化学
主干课程:无机化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含仪器分析)、物理化学(含结构化学)、化学教学论。
三、学制
标准学制4年。
四、毕业学分及授予学位
学生必须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155 学分方能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和《吉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者,授予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