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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财务决算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各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提高预算资金执行进度,做好202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要求,为顺利完成学校2022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确保会计信息全面、准确、真实地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销及预算执行

1.报账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

2.加快财政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请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保障资金安全、规范支出的情况下,提前做好规划,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及时报账,否则将影响学校下一年度财政拨款经费额度。

3.已在资产管理处办理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的单位或教职工,请于12月16日前办理报销手续,确保账实相符。

二、往来款项清理

根据《吉林师范大学借款与报销管理规定》,请各单位加强本单位往来账款管理,及时清理、结算与学校间的各类往来业务,督促有借款的教职工及时办理财务核销手续。

三、预借票据业务

预借税务发票、收款收据且资金仍未到账的单位或教职工,请务必联系对方单位尽快转款。若款项不能在12月16日前到账,需将预借的税务发票、收款收据交回计财处。

四、涉税业务管理

为加强学校涉税业务管理,从即日起,各单位采购实验材料、购置仪器设备、专项维修、各类培训等发生大额支出时,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含记账联和抵扣联)。

具体要求:

1.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上不得签任何字,尤其是抵扣联的密码区和左上角的二维码区保证清晰、规范。

2.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购买方与销售方栏目必须填写完整。

吉林师范大学开具发票信息:

名称:吉林师范大学

纳税人识别号:122200006053180627

地址、电话:吉林省四平市海丰大街1301号

经办人电话

开户行:农业银行四平仁兴支行

账  号:07451301040001246

五、2023年开账安排

2022年12月16日起内部财务清理结账并年终决算,2023年对外报销时间另行通知。

六、2023年校内预算

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31日前,将校内预算纸质版材料由单位负责人、分管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计财处,电子版发送至404532838@qq.com

感谢各相关单位、各位老师的积极配合。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211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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