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大首页
关于开展校企合作乱收费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

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乱收费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吉教联〔2023〕69号)文件精神,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校企合作乱收费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自查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收费事项。现将文件学习及自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

国务院“互联网+督查”专刊第 173 期对《多地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乱收费问题突出建议加快完善监管机制细化落实保障政策》进行通报。学校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严格落实校企合作乱收费问题自查自纠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自查,务必做到政策宣传到位、自查自纠到位。

二、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各学院要严格落实《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开展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乱收费问题自查自纠的通知》(吉教联〔2023〕69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文件要求规范开展校企合作相关自查工作,重点自查校企合作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收费事项,并完成《附件:学校校企合作自查自纠问题统计表》的填写。

三、报送内容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自查情况,形成《校企合作乱收费问题自查自纠工作报告》(若经自查没有问题,则简要说明即可),会同《附件:学校校企合作自查自纠问题统计表》一并报送。

报送时间:2023年9月7日16:00前完成

报送方式: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660232@qq.com,纸质版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送至第一教学楼1101室计划财务处综合科。

 

计划财务处

2023年9月7日

 

快速导航
机构设置
人员信息
通知公告
工作动态
友情链接:   吉林师范大学   |  吉林省教育厅   |  吉林省财政厅   |  东北师范大学   |  政府采购机票管理查验   |  发票查询   |  数字化校园登录   | 

 

通知公告 | 工作动态 | 联系我们 | 后台管理
版权所有     吉林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
 
电话:0434-3291218    传真:0434-3294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