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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

内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度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工作,根据《吉林省省级部门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吉财预【2021】1120号)、《关于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盘活存量 控压支出 加强管理 确保省级预算收支平衡的通知》(吉财预【2019】337号)要求,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原则上10月末要支出85%以上,年末要全部支出完毕。

为确保财政资金的及时支付、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各单位、各项目负责人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明确预算执行考核指标,将预算执行责任落实到岗,任务分解到人,对本单位管理的专项经费项目逐个进行排查,摸清项目执行进度、预计完成时间、执行中存在的困难等,指定专人动态跟踪预算执行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按照财政支出进度要求,尽早应支尽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协调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困难,确保资金能在年底前按期支付。

附件:2023年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表(10月末)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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