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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严明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的提醒函

    发布日期:2021-09-17    浏览次数:

    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对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结合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 现就“双节”期间严明纪律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禁收送红包或电子红包、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等;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出现变异公款吃喝、餐饮浪费行为;严禁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的旅游安排;严禁违规用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组织、参加黄赌毒、封建迷信等活动;严禁通过网络等公共平台发表不当言论,传播不当信息等。

    二、严格落实和坚决执行吉林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全面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带头做好节假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为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和学校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三、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推进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教育引导身边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增强纪律意识、廉洁意识,严守公私界限,不越纪律底线,大力培树严新细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密切关注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等,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和查实,将严肃追责问责。

    举报电话:0434-3291862 举报邮箱:jlsdjjw@126.com

    中共吉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监委驻吉林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9月17日

    jlsdgh/upload/关于进一步严明 2021 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的提醒函-吉师大纪字〔2021〕28 号-20210917.pdf

    中共吉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吉林师范大学纪委 邮编:1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