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
“五一”、端午双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与节日廉洁自律教育相结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以务实清廉作风践行初心使命。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作风建设的重要性,自觉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
二、强化廉洁意识,严明纪律要求
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时刻牢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基本遵循,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1.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电子红包、有价证券、消费卡及名贵特产,杜绝快递、网购等隐蔽送礼行为。
3.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一桌餐”、出入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
4.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5.严禁借节日之机变相公款旅游,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活动。
6.严禁违规组织、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7.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乔迁履新等事宜,借机敛财。
8.严禁侵害师生利益,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
9.严禁酒驾醉驾、参与赌博或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
10.严禁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值班值守期间空岗、缺岗或酒后上岗,严格执行请销假及外出报备制度。
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追责问责
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带头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以实际行动践行正确政绩观。学校纪委、纪检监察组将立足本职,持续加大节日期间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有令不行、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严格执纪的强烈信号,推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监督举报电话:0434—3291862
来信来访:吉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综合办公室(第一教学楼六楼1610室)
中共吉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吉林省纪委监委驻吉林师范大学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