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吉林师范大学教务处 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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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4-06-24  阅读次数:  

吉林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

吉师大校教字〔2012〕3号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继续推进“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二期项目的有效实施,学校决定在现有省级、校级教学团队中,选拔并重点建设一批优秀本科教学团队,以此推动学校本科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创建一批标志性的本科教学建设成果,切实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强化一线教学队伍建设;深入开发教学资源,积极推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与研究;逐步建立起有效的团队合作机制,促进教学经验交流,提高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优化教学人才结构,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规模适度、结构优化,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创新型本科教学队伍。充分发挥优秀教学团队的合作精神和集体智慧,形成“教学共同体”,使其成为支撑学院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及相关教学研究的重要力量。
    二、组建原则
    以现有省级、校级教学团队为前提,积极鼓励以课程(课程群)、实验教学中心为基础组建教学团队。教学团队实行带头人负责制,团队由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及教辅人员等组成,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梯队结构,老中青搭配、职称和知识结构合理,在指导和激励中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等方面成效显著。
    三、项目管理
    1.教学团队资助期限为三年,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年度下拨,实行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学校计划财务处设立专门账户,由团队负责人管理,教务处审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教学研究、课程建设、教材建设、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
    2.学校对教学团队实行目标化管理,根据立项计划任务书对团队进行整体考核,采取中期评估和最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学校可根据需要不定期组织专家小组采取现场考核或公开答辩方式对团队进行检查。执行期结束后团队提供验收报告,学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验收与评定。
    3.团队所在单位应高度重视教学团队的建设工作,加强对教学团队的过程管理,在科研条件、科研时间、教学计划安排等方面提供支持,并对计划执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四、目标考核
    学校根据各团队上报的《建设任务书》和与学校签订的《协议书》,对教学团队实行中期检查,由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估专家组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合格的批准拨付后续建设经费。学校积极鼓励教学团队做出优异成绩,为不断提高本科教学质量、创建本科教学优秀成果做出贡献。对超额完成建设任务,成效显著,成果丰厚的教学团队,学校将滚动支持;对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建设成效差的教学团队,学校将停拨建设经费,并撤消其团队资格。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