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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5-03-02  阅读次数:  
吉林师范大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试行)
吉师大校发字〔2014〕100号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是高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检验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手段,是考察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依据。为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水平,遴选高质量的优秀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我校应届毕业生,顺利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为优秀者,经学院推荐均可参加学校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二、评选办法
    1.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
    2.各学院由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优秀”的学生中,根据论文评选标准,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3.每专业按毕业生人数的3%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工作应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从严进行。
    4.学院应提交《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推荐一览表》、推荐的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全文和学术不端检测报告。
    5.学校根据各学院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三、评选标准
    1.选题科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社会经济发展要求。
    2.能较好地提出论文论证方案,技术路线科学,方案正确。
    3.论文内容能充分结合实际,材料详实,数据可靠,论述充分,论据充实。
    4.对所述问题有独到见解,论文的观点和方法具有创新性,答辩表现出色。
    5.论文结构完整、严谨,布局合理,层次、思路清晰,文字流畅。
    6.文字规范,图表、符号、计量单位等符合国家标准。
    7.论文格式规范。
    四、奖励措施
    学校对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论文编入当年《吉林师范大学优秀论文集》,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