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级学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吉林师范大学教务处 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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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学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5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2018级教师教育类专业(公费师范生除外)教育实习工作即将开展,为强化实践环节教学质量,请各单位按照学校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实习形式与要求
      实习形式分为校外实习基地集中实习和校内模拟实习。
      (一)校外实习基地集中实习
校外实习基地集中实习分为两部分,学校统一管理的混合编队实习(附件1)和四平市铁东区中小学基础教育改革协同创新基地实习(附件2),请各相关学院按照学校划定的人数、实习地点,统筹分配本学院的实习生,集中进行实习;学院联系的集中实习基地,要求每个实习基地选派的实习生原则上不少于10人。为加强对实习生的管理和实习指导,各学院在分配学生实习时,应将同一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分配到同一个或集中的实习基地。实习指导教师要加强实习指导,多与实习基地和实习生沟通,要求深入实习基地检查指导至少3次,实习开始第一周及最后一周要全程跟班,中间要不定期检查指导。
      (二)校内模拟实习
      由各学院统一安排,每个实习队原则上不少于16人(可由两个以上实习小组构成),有实习指导教师全程指导,各学院要按照课程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明确上下课时间,分配好教室或微格教室,严格考勤,并形成课表上报教务处备案。
      二、教育实习时间安排
      根据《吉林师范大学本科培养方案》的要求,各专业统一安排教师指导的教育实习为20教学周,时间为2021年8月23日-1月7日。从第19教学周开始进入学生自主教学实训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前18教学周。由实习基地集中实习12周、校内集中模拟指导训练2周、教育研习2周、实习生院内汇报讲课验收总结2周共同构成。具体时间及前后流程安排各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学校指导性意见如下:
      1.实习基地集中实习(12周)。实习基地集中实习在开始第一周及最后一周指导教师要全程跟班,中间定期检查指导。
      2.校内集中模拟指导训练(2周),必须保证平均每周集中讲课训练(包括教师点评)不少于8学时,2周不少于16学时。校内模拟实习及校内集中模拟教学训练,各学院要参照日常课程管理的方式进行安排,合理分配指导教师和教室,并填报《模拟教学训练记录表(学生用)》(见附件3)及《模拟教学训练计划汇总表(学院用)》(见附件4),届时学校将对以上训练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
      3.第15-16教学周(2周)。教育研习阶段,可以采用经验交流、观摩研讨、小组讨论等方法进行。教育研习要求形成1篇高水平的教育研习报告(附件8),报告正文不少于3000字,方法可行,逻辑清晰,论证严谨,观点明确。
      4.实习生院内汇报讲课验收总结(2周)。
      (1)实习生汇报讲课验收。各学院应集中安排,统一各队(组)验收标准,评定教育实习成绩,评选实习生教案、实习生课件、实习生日记,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校第二十九届学生模拟课堂教学大赛。学院讲课验收评委须采取交叉互派的方式,实习生本人的指导教师不得担任本组实习生的验收评委,评委组成教师不得少于3人。
      (2)学校抽查学院验收结果及工作总结。学校对实习生进行授课能力的集中抽检,抽检学生名单一律由电脑随机生成。学校届时将加大抽检比例,对于抽检不合格的实习生只给一次重新试讲机会,二次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当年实习成绩。
      (二)第19-20教学周(2周)。学生自主教学实训阶段,学生可以使用师范生教学实践创新能力发展平台,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整合专题实训。
      三、对考研生的实习要求
      (一)各学院在进行实习生分组时,需将拟报考研究生考试的实习生单独分组,单独安排指导教师。
      (二)所有考研实习生必须参加前12周的实习环节。为减少考研复习与教育实习冲突,学校允许拟报考研究生的实习生选择办理汇报讲课暂缓验收的申请,考研生须填报《缓考审批表》,该申请在学期末还应出示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加以确认,待第八学期开学后3周内由各学院统一组织集中讲课验收及成绩评定。
      (三)未办理暂缓验收手续的考研实习生,在实习过程中,一律根据正常实习考勤要求,不得再以考研复习为理由请假、旷课。
      四、疫情常态化防控下教育实习工作要求
      当前,我国疫情防控工作已从应急状态转为常态化,现就如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条件下积极稳妥的推进教育实习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1.各学院成立教育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兼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党政负责人作为本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学生实习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好疫情防控各项任务安排。在进行实习动员时,加强学生安全防护教育,形成联防小组,每天掌握学生健康状况。
      2.形成校内指导教师、校外指导教师、家长、学生联动机制。各学院必须按照一定比例为学生配备校内指导教师,实习前校内指导教师要全面掌握学生实习工作环境、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况。实习要求非必要不出省,不允许学生去中、高风险地区进行实习。如有特殊情况的需要制定详细的出行计划和疫情防控预案,学院审批后提交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经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交教务处备案。
      3.坚持“日上报”制度,各专业学生以实习点为单位每天向学院汇报实习学生健康状况,组织学生钉钉打卡签到,每日至少签到两次,确保学生安全。实习期间教务处将对日报告情况进行抽查。
      4.指导教师要密切关注学生实习地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变化情况,由低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的地区,正在实习的学生要立即停止实习,指导教师要配合实习单位立即跟踪做好学生的管理工作,教育引导实习学生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服从当地疫情防控安排。
      5.各学院须提前制定等效实习方案,因疫情停止实习的学生,按照专业特点,由各学院统一进行等效实习。
      五、其他事宜
      (一)各学院要结合实习生授课能力、生源地及平时综合表现等完成实习生分组,选拔出足额的优秀实习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混合编队集中实习和四平铁东区中小学的教育实习,并于7月5日(星期一)前将参加混合编队的学生名单(附表1-2)报送给负责学院的指导教师组长,四平市铁东区中小学实习名单(附表2-2)直接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管理科,并按照要求积极准备实习的相关事宜。
      (二)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本学期第19-20教学周(6月28日-7月10日)的时间,做好教育实习的准备工作,加强对学生教学技能的训练,要保证每天都要安排教学任务,不得提前放假,学生不得无故缺席。
      (三)为了切实提高我校教师教育类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大教师教育类专业学生对我校教学实习实训平台(http://www.edusoa.com/dsideal_yy/sfssxw/jlnu/index.html)、教育实习平台(校外http://218.27.6.110,校内http://218.27.6.110或192.168.177.52:80)资源的利用率和使用效果,在实习培训、实习验收等环节督促学生使用平台,提高从教的专业素养。
      (四)请各学院指导教师认真指导学生撰写实习手册,要求撰写与实习内容和专业相关的内容,保证内容详实、格式规范、态度认真,指导教师和学院要进行严格审查,学校在期初教学检查时将重点检查此项内容。
      (五)请各学院切实加强实习管理,认真做好2018级学生的教育实习工作,实习前必须进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与实习生和指导教师签订实习安全协议,防止实习期间意外事故发生。请各学院于7月5日前将《2018级学生教育实习情况统计表》(附件5)、《2018级学生教育实习指导教师统计表》(附件6)以及教育实习计划三样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管理科,电子稿发送到jwcsjk2350@126.com。
教 务 处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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