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2017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吉林师范大学教务处 教学研究 
教务处

内部链接
关于进一步加强2017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6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2017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水平,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学校要求的时间节点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相关工作,包括过程指导、中期检查、学术不端检测、答辩、成绩评定、推优、总结、论文装订存档等。
      2.所有学院必须组织2017级本科生全部参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且答辩结束后将相关影像资料报备教务处。答辩前学院要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并完成学术不端检测。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工作不认真,不能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中所规定的基本任务,学术不端检测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其答辩资格。
      3.为进一步加强论文(设计)质量管理,提高论文(设计)质量,学院要切实把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第一次答辩通过率要控制在90%-95%,答辩结束后要及时将未通过学生名单(附件)报送教务处。未通过的学生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对论文(设计)做进一步修改,达到要求时可在5-7天后进行第二次答辩。第二次答辩未通过者视为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
      4.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各学院要及时完成论文(设计)的打印、装订、存档工作。装订内容包括任务书、指导记录、答辩记录、论文(设计)、检测报告(简版),其中检测报告须指导教师和学生签字。
      5.各学院在成绩评定后每个专业向学校推荐1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届时学校将出版优秀论文集。
      二、其他
      1.从2021年开始教育部将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低于2%。因此各学院要高度重视2017级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切实提高论文(设计)质量。
      2.各学院要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及时在维普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填写论文相关信息、上传过程性等材料,并在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及时按要求将材料报送教务处。

教 务 处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