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举行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吉林师范大学教务处 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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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举行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
发布日期:2017-07-12  阅读次数:  
    根据《吉林师范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办法》(吉师大校教字〔2012〕4号)要求,学校于7月11日在十一教学楼314教室进行了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现场汇报评审工作。专家组认真听取负责人现场汇报并审阅各项目相关材料后,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选。在全部参评项目中,共评选出2017年吉林师范大学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2项,一等奖13项、二等奖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