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吉林师范大学关于2023年第二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3-08-18


各教学点:

根据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工作的总体安排,为确保2023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2020级高起本、2021级高起本、2022级和2023级学生

 1.平台开课时间:9月4日—12月24日;  

 2.补考时间:9月11日—24日;

 3.期中教学检查时间:10月25日—30日;

 4.期末考试时间:12月27日—1月7日。

(二)2024年1月毕业生(2019级高起本)

 1.开课时间:9月4日—11月16日;        

 2.补考时间:9月11日—24日;

 3.期末考试时间:11月17日—22日;

 4.清考时间:11月25日—30日;

 5.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和重复率检测报告电子版上传时间:11月6日—12日;

 6.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时间:12月1日—4日;

 7.毕业成绩审核时间:12月7日—11日。

二、授课方式

 1.2020级(高起本)、2021级(高起本)、2022级和2023级学生实行“线上网络学习+线下面授辅导”混合教学模式。

 2.2019级高起本学生执行线下集中面授的方式。

 3.线下面授教学由各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学校派教师巡回授课,原则上应安排在周六周日或寒假。每门课程线下面授学时不得低于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教学点不得将线上教学替代线下面授教学。

三、教学要求

 1.制定教学计划。各教学点应按照我校培养方案制定本学期课程教学计划,并组织实施。本学期开课前一周将《吉林师范大学学历继续教育课程计划表》(附件1)报送成人学历教学办公室审核。

 2.选聘任课教师。线下面授和辅导教师由教学点负责选聘,任课教师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并满足所聘条件要求。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授课教师基本信息表》(附件2)报送成人学历教学办公室审核。

 3.做好考核工作。未实行网络学习的课程考核工作,由各教学点根据课程计划表组织开展。考查可以是论文、报告、独立作业、实践操作和书面试卷等形式;考试主要以书面试卷为主,根据专业特点可以开卷或闭卷。考核结束后一周内,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学历继续教育考试考查成绩报告表》(附件3)报送成人学历教学办公室审核。

 4.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各教学点要成立2024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领导小组,制定答辩方案并组织实施。未参加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与答辩的学生不能按期毕业,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或答辩未通过者不能毕业。

四、其他要求

 1.通过网络平台学习的课程成绩由线上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线上考试成绩占60%,平时成绩(包含出勤、在线学习、作业、面授辅导等)占40%。

 2.网络平台未涉及到的课程,采取线下集中面授的方式进行,课程考核和成绩构成不变。

 3.各教学点要做好日常教学管理工作,妥善保管教学资料,按时报送工作材料。教学点教务老师要及时监控检查本站学生线上学习情况,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学习任务。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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