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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2021-07-14


吉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修订)

吉师大校发字〔2021〕79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提升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对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训练,是让学生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教育过程,是达成毕业要求、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行继续教育学院、函授站两级管理。

  第四条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的规章制度,统一组织和协调全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协助函授站解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质量监控、检查与指导。

  第五条  函授站贯彻执行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有关规定,负责本函授站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实施、协调和质量监控,拟订具体工作计划、进度安排和实施细则,做好指导教师选派、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与审题、任务布置、师生动员、答辩资格审查、答辩成绩评定、工作总结与资料归档等工作。

  

  第三章  指导教师与学生

  第六条  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应具有较高思想水平、较好专业修养、较强写作能力,应有认真的工作态度,熟悉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教学经历。

第七条  指导教师的职责:

  1.每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15人,原则上每名指导教师只能指导同一专业学生,不得多专业指导;特殊情况须报学校批准。

  2.指导教师应将学校审核后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及任务书下达给学生,明确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要求和进度安排,并指导学生进行文献检索、推荐参考资料与指导阅读。

  3.指导教师应审定学生的写作提纲,抓好关键环节的指导,及时掌握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定期辅导答疑,认真审阅毕业论文(设计)内容,纠正错误和问题,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和建议,帮助学生完善毕业论文(设计)。

  4.指导教师每次指导必须有书面记录,指导次数按照函授站要求执行。

  5.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准备工作。

  第八条  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努力学习,勇于创新,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并按学校规定装订、归档。

  2.虚心接受老师的指导和检查,通过毕业论文(设计),树立正确学术思想,培养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严谨的科学作风,发扬团结协作和敬业精神。

  3.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第四章  各环节要求

  第九条  选题与开题:

  1.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既要符合培养目标,又要尽可能结合生产、科研、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函授站应结合学生的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工作性质,组织指导教师拟定难度适当、知识面和理论深度适中、具有实际意义、有一定创新性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

  2.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原则上一人一题。个别专业如采用同一个大题目,则每个学生应独立完成一个小专题,并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和完整性。

  3.题目和分组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指导教师应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第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内容:

  1.论文类要理论联系实际,立论正确,主要观点要有创新,理论依据要充分,数据资料要准确,论证要严密,推导要正确。

  2.设计类应进行分析和方案比较、选择,涉及的工艺、技术等问题要有创新,内容要规范。

  3.文科类论文一般不少于6000字,理科类、艺术类等专业论文一般不少于5000字。

  4.毕业论文(设计)应包括:题目、摘要及关键词、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等内容。其内容要求及格式规范严格按要求执行。

第十一条  撰写过程:

  1.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一般应经过选题、广泛查阅资料、成文三个过程。毕业论文(设计)内容要力求创新,不能是一般的译文或一些文章的抄袭拼凑,要有原创性。

  2.函授站要根据专业及学科特点,规定指导教师与学生面授答疑的次数。

  3.毕业论文(设计)必须严格按照《吉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要求书写,否则将不允许参加答辩。

  第十二条  中期检查:

  1.函授站要组织好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工作。中期检查的重点应放在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和进度上。检查内容包括选题是否恰当、教师指导是否到位、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是否合理等。

  2.函授站要对毕业论文(设计)的中期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反馈有关信息,同时督促师生做好下一阶段工作。

  3.继续教育学院对函授站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抽查,并及时反馈检查结果,便于函授站调整、改进下一步工作。

  第十三条  答辩:

  1.所有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均需答辩,答辩工作由函授站负责。成立答辩委员会与专业答辩小组负责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应包括函授站负责人,专业答辩小组由三位以上教师组成。

  2.答辩前,要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审查。出现以下情况者,不允许答辩:

  ①出现抄袭、代写等现象;

  ②毕业论文(设计)重复率检测未通过者;

  ③不符合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要求者;

  ④不按进度安排要求完成任务者。

  3.答辩时,学生应首先简述本人基本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主要内容,然后由专业答辩小组提问。

  4.第一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经由纠正符合要求后,准予补充答辩。

  5.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过程文字记录应妥善保存。

  第十四条  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应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学生的业务能力和水平、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创新能力、答辩中的自述和回答问题情况等五个方面综合考核。

  2.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一般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记入学生成绩档案,优秀比例控制在15%左右。

  3.毕业论文(设计)最终成绩由专业答辩小组集体评定、答辩委员会审查,答辩委员会主任、委员进行审核并签字,成绩评定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4.第二次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答辩不合格者,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修改,经评阅通过后定稿,随下一年级学生参加答辩。

  

  第五章  进度安排

  第十五条  函授站在最后一个学期期初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题目。

  第十六条  函授站应在毕业学期计划四分之一时间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总结和文档整理工作时间,答辩和成绩评定应安排一周时间。

  

  第六章  总结与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  函授站在答辩结束后,应尽快完成答辩档案资料的整理与答辩工作的总结,登录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函授站报送论文及论文登记表时一并报送《吉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至继续教育学院。

  第十八条  函授站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答辩安排、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原稿(含电子版)、任务书及成绩单由函授站归档保存。学校将定期组织检查验收。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各函授站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继续教育学院。此前相关文件中有与本办法相抵触的,应以本办法为准。

  

吉林师范大学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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