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7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6-06-18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教育强省、科技强省、人才强省建设,加快把人文科教优势转化为振兴发展优势,推动高等教育服务吉林高质量发展,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7年度吉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类别及层次

(一)项目申报类别

1.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2.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专项项目:本年度博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专项、服务中小企业“揭榜挂帅”及产业化培育项目、思政专项、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出版暨后期资助项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申报工作根据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开展。

(二)项目申报层次

本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及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分设“重大、重点、优秀青年、一般”四个类别,其中一般项目我校限额31优秀青年项目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受理申请当年11日未满40周岁,项目组成员以青年为主;其他项目(除产业化培育项目外)申请人原则上应在受理申请当年11日未满45周岁。鼓励研究生和高年级本专科生进课题组。此外,各高校可立足自身学科专业建设实际和提升层次水平需要,申请一定数量的自筹项目,自筹项目采取“校级初评限额推荐、省级复核认定”的遴选机制,自筹项目(含科技、社科)推荐数量一般不超过15,各高校可在限额内自主决定申报数量。自筹项目按照省教育厅一般项目进行管理。

二、选题方向

为全面落实有组织科研工作要求,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整体以《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根本遵循与重要指引。本年度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设置二十个专题,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设置十五个专题。项目选题实行分类差异化管理: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须紧扣对应专题设定的研究方向开展定向研究,紧密对接全省发展战略需求,聚焦关键领域攻坚突破;一般项目、优秀青年项目在贴合对应专题导向的基础上,可立足学术前沿开展原创性自由探索,兼顾战略需求导向与基础学术创新双向发展。各高校须深入研究纲要内容,立足自身学科特色、科研积淀与人才队伍优势,指导项目选题,切实提升申报项目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契合度。

(一)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专题一: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围绕数学、物理、化学、天文与空间科学、地学、生物等基础研究领域开展探索性研究。瞄准重大原创性基础前沿和关键核心技术的科学问题,在数学、物理、生命科学、空间科学、深海科学、纳米科学等基础前沿领域和农业、能源、材料、信息、生物、医药、制造与工程等应用基础领域开展基础研究。

专题二:围绕吉林省汽车产业新能源化、智能化、网联化、轻量化转型开展研究。

专题三:围绕农产品加工产业开展研究,助力万亿级食品农产品产业集群建设。

专题四:围绕石化产业开展研究。

专题五:围绕开发冶金高品质产品、开发绿色建材和功能等产业开展研究。

专题六:围绕传统装备、传统医药、轻工纺织等其他传统产业开展研究。

专题七:围绕电源绿色转型升级、“绿氢+”产业、氢能与新型储能产业开展研究。

专题八:围绕轨道交通、卫星制造、智能制造及精密仪器等新装备产业开展研究。

专题九:围绕碳纤维、化工新材料等新材料产业开展研究。

专题十:围绕生物制药、高端医疗器械等新医药产业开展研究。

专题十一:围绕光电重大装备及关键部件领域、高端光电仪器领域、新型光电材料领域、智能传感器领域等新一代光电信息产业开展研究。

专题十二:围绕低空制造新产品、低空消费新场景等低空经济开展研究。

专题十三:围绕人工智能产业开展研究,围绕推进人工智能在生物育种、疾病诊断等领域场景应用,构建科学大模型,加强人工智能与生物制造、新材料领域协同创新开展研究。围绕人工智能赋能科学研究高质量发展开展研究。

专题十四:围绕空天信息产业开展研究。

专题十五:围绕生物制造产业开展研究。

专题十六:围绕原子级制造开展研究。

专题十七:围绕生产性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开展研究。

专题十八:围绕冰雪装备开展研究。

专题十九: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围绕推进和实现碳达峰、推进污染防治、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开展研究。

专题二十:瞄准国家和我省发展需求,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以重大交叉科学问题为导向,以探索新的科学研究范式和支持交叉研究的新机制的交叉科学领域研究。

(二)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详见科研处网站“社科重要通知”相关通知,并按通知将材料发至社科管理科指定邮箱。

三、申报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符合《项目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学风严谨,作风正派,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高校在职在岗人员,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在所有申报类别(含所有专项)中限报1项。作为项目负责人以往各年度已在省教育厅立项且尚未结题者(含验收未通过),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本项目。申报人须严格遵守项目申报纪律,严禁同一申请人的同一项目重复申报,或改头换面多头申报。

2.项目申报内容不得违背国家和吉林省关于科技伦理治理的有关要求,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进行科技伦理审查的科技活动,须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合格后方可申报(须将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上传至系统)。由于课题申报方式为线上系统申报,评审过程涉及通讯评议,涉密项目不予受理。

3.同等条件下,对依托于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平台(教育部、省教育厅高校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校企联合技术创新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高校智库、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等)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

四、申报组织要求

1.申报方式: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行全过程平台申报、线上评审、中期管理和结项管理。项目申请人须注册登录“吉林省高校科研管理服务云平台”(网址:http://jlky.yuntu.cn/user/login),按申报项目类别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

2.申报截止时间及材料提交: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5日,同时将《2027年度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项目负责人姓名+教育厅项目汇总表”命名发送至邮箱869006846@qq.com。请各位项目负责人务必遵守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

3.项目经费参考预算:社科一般项目1万元/项、优秀青年项目2.5万元/项、重点项目3万元/项、重大项目5万元/项,科技一般项目2.5万元/项、优秀青年项目2.5万元/项、重点项目5万元/项、重大项目10万元/项。

 

其他注意事项:

1.重大、重点、优秀青年项目不设申报限额,因此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申报重大、重点、优秀青年项目。

2.经费部分填写:间接经费需小于等于(直接经费-设备费)*30%。

4.项目研究期限:2027年1月1日-2028年12月31日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科技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鲍庆晗 张岳 3291179

 

附件:

1.科学技术项目申报书

2.2027年度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3.吉林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参考指标

4.成果分类认定表


 

           科研处

           2026年6月18日


(供稿单位:科研处 撰稿:张岳 初审:王忆非 复审:鲍庆晗 终审:程晓亮

 

  • 附件【附件1-4.zip】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