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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师范大学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实施办法(2016年4月12日印发)
     日期:2021-12-03 10:15:58

    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的建设,根据省委和省高校工委部署要求,现结合学校实际,就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要求

    (一)总体要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充分发挥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努力形成责任明晰、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形成书记抓、抓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切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能力,为加快建设高层次高水平师范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具体目标。通过压实责任,兑现奖惩,实现四个目标:一是组织坚强有力。做到党支部设置全覆盖,隶属关系明确,各项制度配套完善,执行到位,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三是工作得到促进。党的教育方针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和师生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四是党员群众满意。各级党组织服务党员和党员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二、责任分工

    (一)分党委(党总支):各分党委(党总支)在抓基层党建工作中负直接责任,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1.加强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自身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党建工作责任目标,每月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

    2.坚持民主集中制,较好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谋划运作、执行落实、科学管理、推动发展的能力。

    3.完善集体学习制度,自觉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带头并督促班子成员搞好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困难党员群众制度。

    4.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加强教育培训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严格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落实岗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制度。

    5.软弱涣散党支部在当年有明显转变。

    (二)党支部:党支部在抓基层党建工作中负具体责任,书记为第一责任人。

    1.制定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分解好具体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

    2.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改进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认真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员联系帮扶困难群众制度。

    4.完善党支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建立规范完整的工作档案。

    三、责任考核

    实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全覆盖。

    1.学校党委每年开展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各分党委(党总支)每年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

    2.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年向学校党委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各党支部每年向分党委、党总支报告抓党建工作情况。

    3.各级党组织成员要把履行抓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四、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组织书记及班子成员评先选优、提拔使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工作成绩突出,达到以下标准的,要优先提拔使用:

    1.重视党建工作,认真履行主体职责,严格落实工作制度,党建工作成绩突出,受到省高校工委及以上党委或组织部门通报表彰的。

    2.党建工作有重大创新、取得成效,做法和经验在全校、全省高校推广的。

    3.连续3年党建考核排名居于全校前两名的。

    (二)对不重视党建工作、落实党建任务不力的提出批评,限期整改、严肃问责。对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出现以下情形的,要追究相关党组织、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的责任:

    1.因工作不力、在党建工作年度考核中始终排名靠后的。

    2.因党建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

    3.未认真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对党建工作不安排部署和检查总结,对所属党组织建设疏于指导和管理,不能严格执行党建工作的各项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产生严重后果的。

    4.对学校交办、督办的工作不重视,任务清单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的。

    5.对责任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问题,不处理、不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6.违反党员发展程序和相关规定发展不合格党员的。

    7.软弱涣散党组织在当年没有明显转变的。

    8.在上级党组织明察暗访中发现明显问题被点名通报批评的。

    五、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两议四抓一述”制度。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按制度要求,定期议党、专题议党,坚持全覆盖、高标准、严要求,开好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年度述职评议会议,坚持问题导向,严肃点评,有效传导工作压力。

    (二)严格执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各分党委(党总支)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特别要注意在组织力量比较薄弱的党支部建立联系点。各分党委(党总支)书记要身体力行,带头并督促班子成员经常深入联系点,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

    (三)实施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制度。按照全校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全员抓党建项目化管理要求,每年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党建重点难点问题确立好党建项目,带头抓好党建项目的推进落实。

    (四)鼓励引导党支部创新工作。各分党委(党总支)要强化工作创新,在落实省委、省高校工委、学校党委各项载体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在不断深化和拓展上下工夫,把各项载体活动打造成师生满意工程,及时总结推广党支部创新做法,全面提升党支部工作创造力、影响力和吸引力。

    (五)强化党建工作督促检查问责。学校党委不定期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严肃开展倒查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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