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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指南
吉林师范大学教职工校内工作岗位调整工作程序

1.教职工本人填写《吉林师范大学教职工校内岗位调整审批表》;

2.原工作部门、原工作部门主管校领导和拟调入部门、拟调入部门校领导审批;

3.人力资源处审批后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

4.通知本人与原工作部门进行工作交接;

5.通知本人到调入部门报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