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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推荐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评审专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推荐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评审专家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开展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推荐人选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评审纪律。

  (二)推荐人选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较高的职业素养。

  (三)推荐人选应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领域5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65周岁以下。省级行政事业单位人员须为副处长以上领导职务;专业技术人员须为副高以上职称;已命名省级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的法人代表或总经理以上职务人员。

二、评审专家工作职责

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对照基地申报条件,通过初评、踏查、终评三个评审阶段,对项目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确认;对基地的规模、实训设备情况、培训人数、培训合格率、培训后就业率、师资队伍情况、发展前景以及带动家政服务全行业优质发展、促进家政技能人才培养、资金使用效益等作出专业判断,提出意见建议。

三、专家资格管理

评审专家统一入库管理,在聘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专家资格:

(一)专家参加评审工作时应当遵守现场管理规定,行政、经办部门应对专家评审工作进行监督,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专家存在徇私舞弊、不按规定进行评审、违反工作纪律和有关规定等行为的;

(二)因违法违纪等行为被所在单位解聘的;

(三)隐瞒重要信息、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骗取专家资格的;

(四)专业水平不能胜任专家服务要求的;

(五)应当回避,却不主动执行回避制度的;

(六)因健康或其他原因无法保证工作时间的;

(七)2次邀请均无法参加专家会审、咨询、评定等活动的;

(八)其他不适合担任专家的情形。

四、专家费用支付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规范评审费、鉴定费、咨询费等费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专家评审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省人社厅关于规范评审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按照标准发放劳务费

五、推荐名额

按省人社厅名额分配相关规定,我校总推荐名额为2人,各相关单位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

六、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

(一)请申报人员认真填写附件1《吉林省人社厅聘请评审专家推荐表》,需粘贴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可彩色打印),基层单位意见栏需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请按表格要求规范填写;

(二)附件2《廉洁自律鉴定表》具有副科级及以上职务人员无需填写;

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纸质版材料(一)、(二)报送至人力资源处人事科主教1715室。

(三)附件3《师德师风鉴定表》纸质版一份,申报人员皆须填写,请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主教1704室。

电子版材料:

(一)附件1《吉林省人社厅聘请评审专家推荐表》(插入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

(二)附件4《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评审专家申报材料册》;

(三)附件5《吉林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开展推荐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评审专家推荐一览表》。

统一放到一个文件夹,请各单位以“×××院(部)吉林省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评审推荐人选材料”命名,统发送至jlnujob@126.com邮箱。

六、其他事宜

1.请申报人员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填写真实准确,并组织好推荐工作,确保申报工作公平、公正。(如发现信息与事实不符,即取消申报人资格。)

2.请各相关单位于1127日晚5点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将无法受理。感谢大家对人事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联 系 人:王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3291653


附件:

1.《吉林省人社厅聘请评审专家推荐表》

2.《廉洁自律鉴定表》

3.《师德师风鉴定表》

4.《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评审专家申报材料册》

5.《吉林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开展推荐家庭服务职业培训示范基地评审专家推荐一览表》


人力资源处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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