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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推荐人力资源服务业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关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专家库专家成员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开展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人力资源服务业专家库专家实行分类管理,分为评审鉴定类专家、咨询论证类专家两种类型。入库专家应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严格遵守评审纪律;

  3.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领域有全面深入的了解,熟悉掌握最新动态;

  4.无违法违纪行为和学术造假等不良工作记录;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6.经所在单位推荐。

  (二)专业条件:

  入库专家除需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专业条件之一:

  1.行政事业单位中与人力资源专业相关的副处级(含副处)以上领导职务人员;

  2.高校中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专业(专业技术人员须为副高级以上职称)教学科研管理人员;

  3.各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负责人;

  4.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研究人员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高管一般应具备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并且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

二、入库专家工作职责

  入库专家主要发挥决策咨询、课题调研、项目评选、效果评估等工作职能。

  (一)工作规划。参加人力资源服务业方面政策、规划的调研、制定、论证并提出建议。

  (二)项目评审。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对照人力资源服务项目申报条件,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进行审核确认,并提出意见建议;

  (三)政策宣传。配合省人社厅做好相关人力资源服务业政策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营造良好人力资源服务业工作氛围。

三、专家费用支付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规范评审费、鉴定费、咨询费等费用管理的通知》《关于印发<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专家评审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和《省人社厅关于规范评审费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按照标准发放劳务费

四、材料报送

纸质版材料:

(一)请申报人员认真填写附件1《吉林省人社厅聘请评审专家推荐表》,需粘贴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可彩色打印),基层单位意见栏需各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请按表格要求规范填写;

(二)附件2《廉洁自律鉴定表》具有副科级及以上职务人员无需填写;

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纸质版材料(一)、(二)报送至人力资源处人事科主教1715室。

(三)附件3《师德师风鉴定表》纸质版一份,申报人员皆须填写,请报送至党委教师工作部主教1704室。

电子版材料:

(一)附件1《吉林省人社厅聘请评审专家推荐表》(插入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蓝底照片);

(二)附件4《人力资源服务业专家库专家成员申报材料册》;

(三)附件5《关于组织开展推荐人力资源服务业专家库成员一览表》。

统一放到一个文件夹,请各单位以“×××院(部)人力资源服务业专家库成员推荐人选材料”命名,统发送至jlnujob@126.com邮箱。

五、其他事宜

1.请申报人员认真填写相关表格,各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次申报工作,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填写真实准确,并组织好推荐工作,确保申报工作公平、公正。(如发现信息与事实不符,即取消申报人资格。)

2.请各相关单位于128日晚5点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将无法受理。感谢大家对人事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联 系 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3291653

 

附件:

1.《吉林省人社厅聘请评审专家推荐表》

2.《廉洁自律鉴定表》

3.《师德师风鉴定表》

4.《人力资源服务业专家库专家成员申报材料册》

5.《关于组织开展推荐人力资源服务业专家库成员一览表》

 

 

人力资源处

202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