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吉林师范大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修订)》(吉师大校发字〔2022〕149号)要求,现对2023年度副科级以下一般管理人员、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进行考核。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本单位应考核人员进行考核,于12月22日前将考核汇总表纸质版(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到人力资源处劳资科1716。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3295505。
附件:吉林师范大学副科级以下一般管理人员、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考核汇总表
人力资源处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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