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评高级职称人员:
根据2024年学校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经吉林省人社厅批准,现将今年职称述职答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人员范围
申评正高级和副高级职称人员。
二、述职时间及地点
1.申评副高级职称人员:按下列时间段进入等候教室,不允许迟到。
组别 |
候场时间 |
候场地点 |
学院(类别) |
第一组 (副教授) |
9月7日 上午7:10 |
第十一教学楼 2楼204教室 |
化学学院 |
文学院 |
外国语学院 |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
生命科学学院 |
地理科学与旅游学院 |
第二组 (副教授) |
9月7日 上午7:40 |
第十一教学楼 2楼204教室 |
体育学院 |
教育科学学院 |
美术学院 |
第三组 (副教授) |
9月7日 上午8:10 |
第十一教学楼 2楼204教室 |
信息技术学院 |
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 |
音乐学院 |
第四组 (副教授) |
9月7日 上午8:40 |
第十一教学楼 2楼204教室 |
工程学院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国际教育学院 |
职业品格与职业能力教研部 |
辅导员系列 |
第五组 |
9月7日 上午9:40 |
第十一教学楼 2楼204教室 |
实验系列(编内人员) |
第六组 |
9月7日 上午10:30 |
第十一教学楼 2楼204教室 |
研究系列(编内人员) |
党务研究(编内人员) |
图书资料系列(编内人员) |
第七组 |
9月7日 上午11:10 |
第十一教学楼 2楼204教室 |
非教师系列(编外人员) |
2.申评正高级职称人员:按下列时间段进入等候教室,不允许迟到。
组别 |
候场时间 |
候场地点 |
学院(类别) |
第一组 |
9月7日 下午13:00 |
第十一教学楼 2楼204教室 |
申评正高人员 |
三、相关要求
1.所有参加述职的人员,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入等候教室、签到,不能迟到;未签到、未参加述职答辩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本人不能参加述职的人员需书面委托他人代为述职答辩,并于9月5日上午下班前将委托书交到人力资源处人事科。
3.述职时主要结合自身工作经历、突出业绩、实绩贡献、服务育人等方面进行写实性自述,正高述职时间不超过3分钟,答辩2分钟;副高述职时间不超过3分钟。
4.评审期间请述职人员在进入等候教室时要保持肃静,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走动。
请各单位务必将该通知传达到每一位申评高级职称人员(不包含同级改职人员)本人,因军训期间机动车无法进入校园,请参评人员合理安排时间。
吉林师范大学人力资源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