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称评审系列组、参评人员:
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吉财税〔2024〕268号)有关要求,及省教育厅最新工作要求,2024年职称评审缴费不再由评审单位代为收缴,调整为参评人员自行扫码缴费(详见附件1《2024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缴费说明》),各评审系列组请于9月5日下班前,将参评人员缴费截图汇总后,发送至jlnujob@126.com,未按时缴费将影响申报人员职称评聘工作。需缴费人员名单,见附件2《2024年吉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缴费人员》。
前期由学校代为收缴的评审费用,将于近期返还至各参评人员。
人力资源处
2024年9月2日
附件1《2024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缴费说明》
附件2《2024年吉林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缴费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