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22年度各单位绩效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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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按照《2022年度各单位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吉师大校发字〔2022〕151号)要求,学校开展2022年度各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1.教学单位:将各教学单位规模、资源占有率、业绩成果产出率作为重要参考,同时考核2022年与2021年比较工作业绩的增量,依据2022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对目标工作任务、重点工作等进行全面考核。 2.机关部(处、室)及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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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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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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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按照四平市生态环境局转发的《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库人选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将通知内容及时通知到本单位相关教师(包括在机关、业务附属单位的“双肩挑”人员),并认真组织推荐。机关、业务附属单位的人员请根据专业、学院归属,到对应的教学单位申报。 请各教学单位务必对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确保符合相应的申报条件,推荐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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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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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第2批次)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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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吉林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第2批次)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19号)要求(请点击网址查看http://xxgk.jl.gov.cn/zcbm/fgw_97992/xxgkmlqy/202303/t20230306_8675446.html),学校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将通知内容及时通知到本单位相关教师(包括在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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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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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3月试用期满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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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教职工管理,评价新入职教职工的综合表现,学校根据新入职人员试用期满情况,按期开展考核工作,现将2023年3月试用期满考核人员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2),请各相关单位信息员及时通知本单位领导,提前对本单位试用期满人员进行认真考察,并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名员工。 同时,请各相关单位信息员通知本单位试用期满人员,填写《吉林师范大学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表》(附件1)电子版,并将电子版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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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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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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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意见》等有关规定及学校公开招聘相关政策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高层次人才12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3年吉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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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3-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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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报考吉林大学2023年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人选遴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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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现将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报考吉林大学2023年吉林省省属高校教师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各教学单位将文件内容及时通知到本单位在编在岗中青年骨干教师(包括在机关、业务附属单位的“双肩挑”人员),并认真组织考核推荐。按照要求,学校拟向教育厅推荐8名人选,因此每个单位最多可推荐2人,推荐人选所申报的专业为学校已开设的专业,且本人讲授相关专业课程。同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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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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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优秀博士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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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落实学校“人才强校”战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大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学校继续开展优秀博士人才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吉林师范大学优秀博士人才 二、评选条件 2020至2022年度业绩成果符合《吉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修订)》(吉师大校发字〔2022〕85号)(附件1)中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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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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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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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加强对高层次人才的管理,客观评价高层次人才的工作业绩,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作用,根据《吉林师范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3.0版)》(吉师大校发字〔2022〕148号)《吉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修订)》(吉师大校发字〔2022〕85号),现对全校高层次人才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符合《吉林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修订)》(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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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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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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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现将吉林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31号(请点击网址查看http://xxgk.jl.gov.cn/zcbm/fgw_97992/xxgkmlqy/202302/t20230208_8666929.html)转发给你们,请各教学单位将文件内容及时通知到本单位相关教师(包括在机关、业务附属单位的“双肩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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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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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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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现将吉林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30号(请点击网址查看http://xxgk.jl.gov.cn/zcbm/fgw_97992/xxgkmlqy/202302/t20230208_8666928.html)转发给你们,请各教学单位将文件内容及时通知到本单位相关教师(包括在机关、业务附属单位的“双肩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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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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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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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现将吉林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29号(请点击网址查看http://xxgk.jl.gov.cn/zcbm/fgw_97992/xxgkmlqy/202302/t20230208_8666926.html)转发给你们,请各教学单位将文件内容及时通知到本单位相关教师(包括在机关、业务附属单位的“双肩挑”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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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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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3年2月试用期满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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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教职工管理,评价新入职教职工的综合表现,学校根据新入职人员试用期满情况,按期开展考核工作,现将2023年2月试用期满考核人员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1),请各相关单位信息员及时通知本单位领导,提前对本单位试用期满人员进行认真考察,并决定是否继续聘用该名员工。 同时,请各相关单位信息员通知本单位试用期满人员,填写《吉林师范大学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表》(附件2)电子版,并将电子版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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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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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吉林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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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吉林省人才开发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吉人社联〔2023〕6号)要求(请点击网址查看http://xxgk.jl.gov.cn/zcbm/fgw_97992/xxgkmlqy/202301/t20230118_8662269.html),学校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请各教学单位将通知内容及时通知到本单位相关教师(包括在机关、业务附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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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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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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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吉林省人社领域全力支持抗击新冠疫情若干政策措施》(吉人社发〔2022〕9号)《关于开展吉林省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现开展2022年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激励评审申报工作,1月31日前各学科(系列)评议组完成接收报名、初评和公示。具体事宜详见通知附件。 联系人:王老师 祝老师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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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3-01-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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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副科级以下一般管理人员、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进行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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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吉林师范大学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修订)》(吉师大校发字〔2022〕149号)要求,现对2022年度副科级以下一般管理人员、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进行考核。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本单位应考核人员进行考核,于12月23日下班将考核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7176835@qq.com。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3404348265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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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2-1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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