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告
通知公告
吉林师范大学关于组织2018年校级教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18-09-25点击数: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的良性发展,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水平和质量的不断提高,按照《吉林师范大学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特组织2018年度校级(高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与成人教育)教研课题立项工作。现将本次课题立项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1.课题研究内容应符合高等教育教学、基础教育教学和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规律,为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培养目标而进行的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的各类课题。注意不要与科研课题相混淆,应结合我校教学工作实际来确立课题研究内容。

        2.课题研究的目标明确,立题根据充分,内容具体,项目方案要有继承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课题的研究与实践工作要着眼于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于教学资源的优化配置,着重已有成果的集成和应用,加强整合,注重实践,继承创新,可望在2—3年左右时间取得预期成果,并对今后改革有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3.课题组成员具备课题研究所必备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研究能力,有必要的实际工作积累,基本研究条件和时间有可靠保证。

        二、立项对象

        1.立项对象包括教师、教辅人员及教学管理人员等,课题研究成员限定在5人以内。

        2.有在研的校级教学研究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允许参加本次课题立项;作为课题负责人,一人不得申报多于一项课题。

       三、结项验收

        1.校级重点课题:要求完成并公开发表与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3篇,其中必须含核心期刊论文1篇;或完成并公开发表与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5篇省级论文。重点项目要求课题主持人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课题相关的1篇核心或2篇省级论文。

       2.校级一般课题:要求完成并公开发表与课题内容密切相关的教学研究论文3篇,其中课题主持人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与课题相关的1篇省级以上论文。

       四、材料要求

        1.凡欲申报课题立项的教师,需填报《吉林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1)、吉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吉林师范大学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请书》(见附件3),A4纸打印,一式两份,由各单位教学秘书统一送交教务处教研科。

        2.课题申报工作截止到2018年10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吉林省高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学科育人示范课程”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吉林师范大学关于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