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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发布日期:2023-03-30点击数:

物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吉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学院的实际工作,制定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选拔出高水平的考生,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严把复试入口关。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化管理,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坚持做到复试全程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三)坚持综合评价。在复试选拔工作中,坚持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查,既要注重对政治态度、思想表现、科学精神等思想品德的衡量,又要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基本理念。

二、组织机构(指学院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惠莲

副组长:魏茂彬

成员:张勇、刘洋、费金有

三、各专业领域(方向)拟招生人数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

专业类型

学习方式

专业拟招生计划

1

070200

物理学

学术型

全日制

39

2

0773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型

全日制

6

3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专业型

全日制

27

4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专业型

非全日制

5

(注:1、拟招生人数根据学校总体情况及一志愿复试情况进行调整。拟招生人数不包括推免生和专项计划。2、请收到复试通知的同学及时加入“2023级硕士复试群(QQ群)”(群号:761030382),相关事宜将在此发布。)

四、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如下:

学科教学(物理)全日制、非全日制 :

专业能力考试:202341日,15:00-17:00

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2342日,8:00-17:00


物理学、材料科学与工程:

专业能力考试:202341日,15:00-17:00

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202342日,8:00-17:00


考生缴费和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时间:202332800:00202333023:59

五、考生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工作由各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在复试前完成,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版按要求上传,并确保上传材料的清晰度与真实性,审查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复试,对报考信息造假者及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取消复试资格。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专业能力考试

专业能力的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旨在考查考生对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试题按照吉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命制,满分150分,低于90分者不及格。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采取口试的方式进行。旨在考查考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现场确认。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测试语种为参加复试专业的初试外国语语种,考查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现场确认。

4. 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专业能力考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70%+复试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30%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低于及格线者不予录取。

3)录取: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在我校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后单独排序,根据招生计划依次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和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5.复试中发现考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的,复试面试小组有权直接提出复试不合格意见。

七、关于研究方向问题的特别说明

1.录取后,我院根据学科方向导师人数及报考人数具体确定各方向招生数量;

2.根据考生所报考专业方向,学院根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先后最终确定考生是否被所报专业方向录取;未被该专业方向录取的考生,学院有权在各专业方向间调剂。

八、复试纪律及要求

(一)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学校将诚信考核作为重要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考生在正式复试前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对存在弄虚作假、考试舞弊、泄露考题及有替考情节的考生,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复试过程中拒不配合复试小组提出的有利于维护考试纪律等有关要求的考生,当场取消复试资格。入学后三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学院充分重视对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选择能正确执行招生政策、不徇私情、责任心强的教师担任此项工作,签订《招生考试廉洁自律承诺书》,对存在弄虚作假、使用特殊设备舞弊、泄露考题及有影响复试录取公平公正情节的人员,一律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学院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任何人不得干预复试录取结果,不得更改复试成绩。

九、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郑晓光

联系电话: 04343291986

          13844405718

联系人:魏茂彬

联系电话: 04343294566

13944410686

 

 

物理学院

202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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