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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风建设主题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4   来源:   点击量:

关于开展学风建设主题月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风建设,引导全体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处)定于1114-1222日开展“学风建设主题月”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活动内容

1.课堂检查

各学院要针对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旷课等出勤情况学生遵守课堂秩序情况,带早餐进教学楼、上课吃东西、玩手机、睡觉、交头接耳、大声喧哗等现象进行检查

2.诚信教育

各学院学期期末考试之前,通过召开考风考纪动员会和主题班会等形式强调考风考纪,要求学生诚信考试,杜绝作弊现象。

3.学风引领

通过学风建设自律小组的形式,树立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典型乐学、爱学的良好示范,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典型自律带动引领学生崇尚良好学风,参与建设良好学风。

二、组织实施

1.学校层面

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处)将不定时、不定点地随机抽查各学院学生课堂出勤以及遵守课堂秩序情况,发现学生违反规定情况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此外,学校层面将筛选各学院在“学风建设主题月”活动中所产生的好活动、好经验、好做法,并通过“吉小狮”微信公众号进行推送展示。

2.学院层面

各学院要成立由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全体辅导员为成员的学风建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本学院“学风建设主题月”活动。

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学风建设宣传教育,认真组织活动,提高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的自觉性,促使学生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树立文明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同时应及时总结在学风建设中的成功经验和特色做法。

2.学风建设工作小组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检查,敢于直面问题,加强落实整改,努力提升学风建设水平。

3.各学院深入教学场所每周至少开展2次突击检查,督促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规范学习行为,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各学院应根据检查结果给予迟到旷课、早退以及违反课堂学习纪律的学生相应的通报批评处理对达到应给予纪律处分标准的,按照《吉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分。

4.各学院课堂检查工作记录材料(见附件)通过电脑/移动端“今日校园”上传至“辅导员日志—走访课堂”模块此外,各学院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总结“学风建设主题月”活动中所产生的好活动、好经验、好做法,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生事务服务科邮箱xscxsk@jlnu.edu.cn。上传发送时间截至12月25日10时。


学生工作部(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311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