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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9-10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

根据《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1.0版)(附件1,以下简称“评审办法”)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每生2万元。

二、评选条件

严格参照《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1.0版)执行,成绩80分(含)以下、有补考或重修的学生以及论文未见刊等不符合参评条件的,学院应做好把关,不得报送到学校。

三、工作安排

(一)个人申请:(即日-9月14日)。符合《评审办法》申请条件的研究生,由本人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并上交学院以下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请参照附件3填表说明填写,表格中填写第一页内容,推荐意见及以下部分暂不填写,待评选完成以后填写);

2.成绩单(要求原始成绩单,不用盖章);

3.《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科研成果登记表》(论文、项目等科研成果认定参照吉林师范大学科研业绩认定办法执行;学术型文科和专业学位学生填写附件4、学术型理科学生填写附件5);

4.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均需提供电子版照片及纸质版,具体要求如下:

①科研成果包含:论文期刊封面+目录页+文章页,一篇论文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论文题目+期刊名”命名,参评论文要求以中文撰写的论文必须是公开发表,以英文发表的论文至少已公开DOI号,学生本人必须为第一作者,用稿通知不做国家奖学金的评奖依据;

②获奖情况包含:根据《评审办法》申请条件的相关规定,学生本人在校期间有竞赛获奖、专利成果奖励及各类荣誉称号等情况的,需提供证书等佐证材料。

(二)学院汇总:9月15日上午11:00前报送以下材料:

电子版:

学生的佐证电子版材料一人一个文件夹,以“学院+姓名”命名,学院汇总后连同附件4、附件5的汇总表以“**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命名,邮箱:xsczdk@jlnu.edu.cn,

纸质版:

附件4、附件5汇总表(学院签字盖章)及学生的纸质版佐证材料(一人一档)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教1208室)。

研究生工作处将协同相关部门对学生提交的成绩、科研成果及奖项进行认证,认证后将及时向学院反馈认证结果,并组织开展后续学院评审,待后续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务必将本《通知》认真传达到每位研究生。

2.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和《评审办法》的要求,认真初评出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对申请人科研成果材料要严格把关,确保成果真实有效,杜绝弄虚作假。

 


 

研究生工作处

                           202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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