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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业务范围调整公告(20220301)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2年03月01日

校内各单位:

      本学期,因学校部门职责范围调整,学校公用房管理职能,由校长办公室调整至资产管理处负责。

      我处自2022年3月1日起开始履行公用房清查与盘点、配置与调整、监督与检查等管理职责,特此公告。

      附: 公用房管理电话:0434-3295566;联系人:吴达春;办公地点:四平校区第一教学楼一楼1111B室。


资产管理处

202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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