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目标:培养掌握民族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国内外民族学理论和基本发展状况,具有一定分析能力,能够运用民族学及其相关学科的研究方法分析问题,同时立足东北,依托东北民族(满族、朝鲜族、蒙古族)及地域特色,熟悉国家民族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能在教育、科研机构、党政机关、新闻出版、旅游、社会团体等部门从事教育、管理、编译、科研等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民族学通论、人类学概论、社会学概论、中国民族志、中国民族史、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通史、世界通史、影视人类学、民族政治学、民族经济学、旅游民族学、民俗学概论、宗教人类学等。
就业方向:民族事业管理部门、机关事务单位从事民族事务管理、民族文化产业开发、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等。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