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党校工作 > 工作职责 > 正文

工作职责

学校党校

时间:2018-05-15  作者:  点击:

 

 

学校党校是学校党委培训科处级干部、党员和发展对象的重要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科处级干部和全体党员的培训轮训工作。

2.负责发展对象的短期集中培训工作。

3.承办学校党委举办的专题研讨班和下达的调研任务。

4.督导学院党校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培训轮训工作。

5.配合学校党委职能部门开展理论宣传工作。

 


 

上一条:常务副校长

下一条:常务副校长

版权所有 © 吉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 1301号  邮编:1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