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吉林师范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规定》,2018年下半年备案工作截止时间为11月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备案入党申请人
(一)备案材料:①《入党申请人备案名册》。②《入党人员情况统计表》。③《入党人员备案名册》(信息填写至“入党申请人”栏)。④备案材料下载地址:http://web.jlnu.edu.cn/dwzzb/newslist.php?classid=38
(二)注意事项:①申请时应年满18岁,28岁以下青年一般应为共青团员。②谈话时间距申请时间应在1个月内。③在“备注”中标明“新增”和“调整”。“新增”系2018年7月1日及之后首次递交入党申请的人员;“调整”系2018年7月1日及之后从入党积极分子中调整出来的人员。④经审查,备案人员符合申请入党条件且入党材料完备。
二、备案入党积极分子
(一)备案材料:①《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名册》。②《入党人员情况统计表》。③《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④《入党人员备案名册》(信息填写至“积极分子”栏)。⑤新接收人员凭《入党积极分子转入材料审查登记表》,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后,报送上述材料。⑥备案材料下载地址:http://web.jlnu.edu.cn/dwzzb/newslist.php?classid=38
(二)注意事项:①推优时间距申请时间应在6个月以上。②在“备注”中标明“新增”和“调整”。“新增”系2018年7月1日及之后从入党申请人(正确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6个月以上)中首次推荐的人员;“调整”系2018年7月1日及之后从2018年超前考察对象(发展对象)中调整出来的人员。③经审查,备案人员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且入党材料完备。
三、备案超前考察对象(发展对象)
(一)填写省高校工委组织部印制《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的入党积极分子备案为超前考察对象。
1.备案材料:①《入党积极分子名册》(信息填写至“超前考察对象”栏)一式两份。②《入党积极分子情况统计表》。③《超前考察对象测评登记表》。④备案材料下载地址:http://web.jlnu.edu.cn/dwzzb/news.php?classid=39&id=7797
2.注意事项:①由于各单位执行《2018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不均衡,现将2019年超前考察对象人数调整为在校生总数的2%。②备案人员须是2018年6月30日前正确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的入党积极分子。③毕业年级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备案为超前考察对象。④经审查,备案人员符合超前考察对象条件且入党材料完备。⑤备案工作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⑥2016级本科生毕业后,不再备案超前考察对象。
(二)填写学校党委组织部印制《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的入党积极分子备案为发展对象。
1.备案材料:①《入党人员备案名册》(信息填写至“发展对象”栏)一式两份。②《备案发展对象预审表》。③《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④《入党人员情况统计表》。⑤备案材料下载地址:http://web.jlnu.edu.cn/dwzzb/newslist.php?classid=38
2.注意事项:①《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的启用时间是2017年3月,2017年7月1日及之后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发展对象备案时间应在2019年;上半年备案截止时间为5月底,下半年备案截止时间为11月底。每次备案人数,本科生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总数的2%左右,研究生为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3%左右,教职工按培养情况填报。②备案人员须是正确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且连续培养1年以上的入党积极分子。③毕业年级的入党积极分子不得备案为发展对象。④经审查,备案人员符合发展对象条件且入党材料完备。
四、鉴于2018年9月11日印发的《吉林师范大学发展党员工作规定》(吉师大党字〔2018〕52号)业已实施,党委组织员办公室不再就备案工作重复下发通知,望周知。
201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