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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新闻与传播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和教育部、吉林省相关会议精神,及学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特制定新闻与传播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切实做好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复试组织管理,确保复试实施过程安全平稳、规范有序。

(二)坚持科学选拔。科学制定复试方案,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

(三)坚持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资格的审查,严把复试入口关。加强对复试过程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对违规违纪行为的查处,严肃考风考纪。坚持做到复试全程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二、组织机构

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党总支书记

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院长

纪检组长:党总支书记(纪律监察和意见接待)

成员:院长、书记、研究生副院长、硕士专业负责人、研究生管理人员、研究生秘书和部分研究生导师

三、各专业领域(方向)拟招生人数

学院

报考专业

研究方向

拟招生人数

新闻与传播学院

050300 新闻传播学

广播电视学与数字传播

5

媒介文化与传媒产业

新闻学

055200 新闻与传播

不区分研究方向

11

055300 出版

5

汇总

21

备注:拟招生人数根据学校总体情况及一志愿复试情况进行调整。拟招生人数不包括推免生和专项计划。

四、复试时间安排

41日 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42日 缴纳复试费用

44 8:30-9:00  新闻传播学一志愿考生复试

44 9:30-12:00 新闻与传播专硕一志愿考生复试

13:30-16:30 新闻与传播专硕一志愿考生复试

45 9:00-12:00  出版专硕第一志愿考生复试

五、考生资格审查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

2)初试准考证扫描件。

3)学籍/学历证明。

4)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往届生到档案所在单位本人档案中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应届生成绩单为盖有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原件)。

5)《吉林师范大学报考硕士研究生基本情况调查表》扫描件。

6)《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扫描件。

说明:若受疫情影响无法提供第(4)(5)项材料,考生可在录取资格审查时补交,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内容

(一)专业能力面试

专业能力面试试题严格按照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命制。专业能力的考试采取口试,旨在考查考生对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要求试题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杜绝直接针对知识点的考核。试题满分150分,低于9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2分钟。现场有五位考官,由组长负责提问,所有考官根据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填写评分表,并签字交由考场秘书统一收取。

(二)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一般采取口试形式,旨在考查考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

(三)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测试语种为参加复试专业的初试外国语语种,考查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满分50分,低于30分者不及格,需由考生本人确认。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情况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至少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面试。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参照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执行。

说明:每位考生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老师当场评分,成绩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复试中发现考生综合素质不合格的,复试面试小组有权直接提出复试不合格意见。

七、关于研究方向问题的特别说明

1.录取后,我院根据学科方向导师人数及报考人数具体确定各方向招生数量;

2.根据考生所报考专业方向,学院根据初试和复试总成绩排名先后最终确定考生是否被所报专业方向录取;未被该专业方向录取的考生,学院有权在各专业方向间调剂。

八、复试纪律及要求

1.提前做好复试准备。应提前与每位复试考生取得联系,确认考生是否具备网络复试条件。应在正式复试前,对于所有上线考生进行模拟演练。应对每位复试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网络复试培训,熟悉软件使用及工作流程。

2.科学设计复试内容。要针对不同的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可以通过考生的背景、本科成绩单、科研经历等进行针对性的提问,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面试老师当场评分,成绩取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专业能力面试试题严格按照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考试科目命制,要求复试试题为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杜绝直接针对知识点的考核。

2)综合能力面试一般采取口试形式,旨在考查考生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判断考生是否具备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考查考生外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外语测试教师,与综合能力面试同步进行。测试后成绩由学院录入并汇总。

全校日、俄语种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并入外国语学院二外测试考场中进行,复试次序排在俄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专业考生后。由各学院负责通知本学院日、俄语种考生,及时关注外国语学院复试工作安排,测试成绩统一由研招办协调转交。

4)各命题小组应在环境安全的集中地点命制复试试题及评分标准。试题以题签的形式命制,无固定格式或模板,不体现“吉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试题”等标志性信息。要合理设计题型、题量及试题难度,并具有一定的区分度。试题表述不得出现政治性和科学性错误,文字准确简练,书写规范。试题应由学院指定专人保管,上传系统时间不得早于考试前一天。需要调剂的学院,建议复试试题分批次命制,严防试题泄露。

5)应根据考生数量制定充足的复试试题,原则上保证考生一人一题,或设置同一问题的不同问法或考察角度,尽量降低试题重复抽取的概率。考生较多需分组进行的学院,每组面试前需更换试题。

6)要求同一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统一。

3.严格考生资格审查。要严把复试入口关。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各学院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4.精准落实防控措施。各专业要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和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属地和我校疫情防控要求,确保每个关键环节落实到位,并进行培训、演练操作。复试期间要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不同专业分时分批安排复试,切实做好人员排查、场地排查、设备排查、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学院复试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5.规范复试过程管理。学院应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均应签订《吉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廉洁自律承诺书》。通过远程面试软件平台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研究制定系统可行的管理办法,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依照《招生管理规定》,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6.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各专业联系人、考生资格审查人员要结合今年复试工作方式方法的调整,准确发布复试相关信息,充分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特别是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流程等安排,让社会和考生及时、充分知晓。要加强考生咨询服务,保证沟通渠道畅通。

7.全力提供各项保障。资格审查小组须提前对复试考生进行网络、设备摸底调查,确认考生是否达到远程复试条件要求。技术人员要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保障;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等,确保考生充分了解学校复试工作方案等相关安排;强化人文关怀和兜底保障,着重加强对农村、边远和贫困地区考生的关爱帮扶,对于确实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提交申请,详述具体情况,由学院统一上报到学校,学校将与校友会对接,解决考生实际困难。如学校无法解决,则寻求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的帮助。

8.稳妥处置应急响应。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须结合国家、吉林省疫情防控要求和网络复试风险点,根据学校制定的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复试期间的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快速响应、有效应对和妥善处置。

9.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研究生院相关文件基础上,制定本学院复试小组工作程序、面试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10.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加强对复试各环节工作的部署、检查、监督,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

11.复试过程和录取结果要公平、公正、公开,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八、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新闻传播学、新闻与传播专硕联系人:

  蕊  18686412301

出版专硕联系人:

许多娇  18584360286

新闻与传播学院

202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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