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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分校园区办公室职责范围

 

长春分校园区办公室是学校在长春校区的综合办事机构。其职责范围是:

1.贯彻执行学校决策部署,综合协调涉及校区的有关事宜,组织、协调学校在长春校区的重要活动和工作安排。

2.负责校区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学校和校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严格按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校区安全稳定、规范有序、运行顺畅。

3.负责长春校区有关信息的汇总、报送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校区内突发事件。

4.负责大型活动、会议、来访等事项的接待及服务保障工作。

5.及时总结校区运行中的经验和问题,就校区管理运行和后续建设等事宜提出意见、建议,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6.支持、配合驻校区单位开展校园文化活动,统筹校区文体馆、报告厅等公用资源的使用和管理。

7.加强校区对外的沟通与协调,为校区的正常运转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广泛争取社会力量支持校区建设。

8.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科室设置

 

综合科

科长:朱永娜

科员:孙银雪 姜莉莉 山佳玉

 

综合科职责范围

 

1.负责与驻地管理部门、四平校区各部门及校区内各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

2.负责各级文件、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及会议决定的督办落实及信息上报。

3.负责起草本单位综合性文字材料及各类留存资料的整理、立卷、报送、归档。

4.负责本单位各类票据和印信管理工作。

5.负责校区承办的主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服务保障及新闻报道和对宣传。

6.负责校区教学、办公及服务保障用房的管理调配和申请备案工作。

7.负责长平两地通勤班车及公务用车的分配调度、组织管理及审核结算。

8.负责校区办公、视讯会议、通讯、有线电视和校园广播等设备的安装、登记及管理维护。

9.负责校区“一卡通”、网络计费系统的各项业务及校区信息网络系统的维修维护。

10.负责校区网站的开发、管理、维护与更新等工作。

11.负责校区会计核算工作和吉林省吉师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年终财务决算及各类社会保险费的管理工作。

12.负责校区值班、带班的安排与协调并协助人事处对驻校区各单位进行考勤统计。

13.做好四平校区临时交办的各项业务。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饮食管理科

副科长:李兴深

科员:左海军

 

饮食管理科职责范围

 

1.负责校区教职工、学生的饮食服务管理工作,监督承包方合同条款的履行落实。

2.负责校区食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3.负责制定校区饮食服务和食堂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4.研究制定伙食的科学管理方案,并制定相应的计划和办法。

5.规范指导承包方采购和供应工作,保证食堂的正常供应,调剂膳食的合理搭配。

6.监督承包方合理安排使用维护设备设施,美化就餐环境。

7.负责定期检查《饮食工作监督办法》执行情况。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管理科

负责人:宋险峰

科员:赵德海

 

物业管理科职责范围

 

1.负责园区托管物业公司的工作统计、考评工作。

2.负责管理、指导、监督托管物业公司按合同规定完成物业服务。

3.负责校区美化绿化和爱国卫生的管理工作,制定可行方案并组织实施。

4.负责校区维修材料的采购、保管和分配工作。

5.负责校区节能工作规划、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6.负责同市内供电、供暖、供水、天然气和市政等相关主管业务部门的协调工作。

7.负责校区水费、电费、取暖费及检测费用的上缴工作。

8.负责对校区下年度供水、供电、供暖设备及电梯、太阳能、空调等其它设施的运行,维护和保养费用的测算工作。

9.负责校区基建工程移交资料的接收、留存及归档工作。

10.在校区基础工程质保期内,负责与校区基建办联系,及时做好各项工程的维修养护工作。

11.负责校区清雪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生公寓管理科

副科长:梁聪

科员:李微 张世煜 刘晓英

 

学生公寓管理科职责范围

 

1.负责公寓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

2.负责长春校区学生寝室的调配和使用。

3.负责长春校区学生公寓备品的发放、管理、收缴等工作。

4.协调相关部门对学生公寓进行安全、卫生检查与管理。

5.协调校区办公室相关部门做好房舍相关配套设施的维修工作。

6.负责协调各学院对住宿学生的日常管理及各项评比工作。

7.结合上级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做好学生在公寓的思想教育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医务科

副科长:林峰

科员:赵秋 刚旭 单瑞

 


医务科职责范围

 

1.轻微常见病的一般诊治。负责师生轻微常见病症的积极、规范诊治,可在充分诊断后,开具常用药品。如病情持续,应提醒患者到正规医院作进一步检查治疗。

2.意外伤害的临时应急救护。负责师生意外受伤后的科学规范应急救护,同时提出到正规医院作进一步拍片、透视等检查治疗建议。严重伤害事故应立即拨打120急救,同时进行临时性紧急救护,做到科学、规范、及时。

3.传染病防控制度的制定和落实。负责季节性、流行性传染病的监测、预防和接种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控制度,发现流行病、传染病要及时隔离、消毒等,防止在学校流行;协调各教学部做好传染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

4.大学生医保工作。负责大学生医保的政策咨询。

5.教师健康体检及健康档案管理。负责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教师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完备的学生教师健康档案。

6.学生卫生健康的宣传教育。负责学校常见传染病防控的宣传教育工作,及时制作卫生健康宣传板和发放宣传材料等。

7.学生查体及健康档案管理。负责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学生健康体检和特异体质学生排查工作,建立完备的学生健康档案。

8.药品及器械的采购管理。负责必备药品、医疗器械的采购及管理工作,严把采购关,确保相关药品品质合格,价格合理。

9.学校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按照学校要求,负责各类考试、比赛等各类学校重大活动期间的医疗值班及保障工作。

10.与上级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负责落实教育厅、卫计委、疾控中心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及时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

 

 

保卫科

副科长:刘大勇

科员:张浩

 

保卫科职责范围

 

1.全面负责校区的安全、保卫工作。贯彻执行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落实各级安全部门的工作指示,结合校区实际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校区安全。

2.负责校区消防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落实重点防火单位标准,按规定做好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定期开展校区重点区域的消防隐患排查,负责做好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3.负责校区治安控制,规范校区交通秩序,加强保安、更夫和门卫队伍的管理。严格校区外来人员的登记制度,对校区内各外来经营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管理。

4.负责与属地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相关规定和要求,配合做好有关校区安全方面的例行检查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