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吉林省磁性与发光材料科技创新中心2020年科研助理人员公开招聘启事

作者: 时间:2020-07-26 点击数:

 

关于吉林省磁性与发光材料科技创新中心
2020年科研助理人员公开招聘启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进一步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3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吉林师范大学科研助理岗位管理办法办法(暂行)》,结合创新中心建设需要,现申请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1名,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创新中心现有固定人员57人,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14人、高级实验师4人、讲师9人、实验师8人。创新中心实验室现有用房建筑面积约5000 m2,拥有仪器设备总价值为1.1935亿元,基础条件已达到国内同类实验室的先进水平,目前正与多个国家的高校和科研所开展学术交流与合作。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20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5731日至2000731日期间出生)。
(二)岗位条件
1.要求为2020731日前已经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本科学历学位,俄语专业;
2.具备熟练的俄语口译和笔译能力,能进行流利的俄语交流,能够翻译俄语文献;
3.有国外学习或进修经历者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的组织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0724日通过实验室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07258:30时至2717:00时。
2)报名方式:电话报名(13843443876)、网上提交证明材料(Email: jlsdwlxsc@126.com)。
2. 报名要求:
报名者报名当天通过网络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等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一式一份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请报名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3. 资格审查:
由用人实验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实验室参照吉林省和学校相关要求组织实施。结合招聘岗位特点和招聘条件,面试采取试讲、现场答辩、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实验室另行通知。面试前,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面试成绩在实验室网站进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面试成绩相同,按具备岗位优先条件的优先聘用。体检工作要求在具有公务员录用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实验室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实验室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正式聘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它事项
人:徐仕翀   联系电话:13843443876
                                                                                吉林省磁性与发光材料科技创新中心
                                                                                            2020722

 

功能材料物理与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电话:0431—81765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