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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调档借档查档审批单
工作提示: 1. 查阅党委常委会会议记录和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须有本单位和党委(校长)办公室的负责人签字。 2. 借阅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归还时须与档案馆履行验收手续。 3. 转递干部人事档案须有分管党委组织部或人事处的校领导签字。 4. 在校生转递学生档案须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学生档案转递申请表》。
发表时间:2021年03月26日

吉林师范大学调档借档查档审批单
工作提示: 1. 查阅党委常委会会议记录和校长办公会会议记录须有本单位和党委(校长)办公室的负责人签字。 2. 借阅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归还时须与档案馆履行验收手续。 3. 转递干部人事档案须有分管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的校领导签字。
发表时间:2021年03月26日

DA/T 55-2014 特藏档案库基本要求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档案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档案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档案局档案科学技术研究所、国家档案局馆室司、中央档案馆保管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战捷、马淑桂、冯丽伟、王雁宾、许卿卿、王建库、姜莉、周萌、刘晓光、史金、封盛龙。 正 文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特藏档案库(以下简称特藏库)建设、安全和维护
发表时间:2015年08月01日

关于做好2024年度档案移交工作的通...
各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归档材料的移交工作,现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归档文件整理工作的通知》(四档发[2025]2号)文件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综合档案的移交工作 1. 按照应归尽归原则,归档单位(含学院)依据《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https://www.jlnu.edu.cn/dag/gdzn/gdfw.htm)整理本单位的归档材料。 2. 归档单位按照《DA/T
发表时间:2025年04月15日

干部人事档案的归档材料及分类顺序
类  别 材 料 内 容 排列顺序 材料编号 备  注 一、履历材料 履历表和属于履历性质的登记表等材料,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委员、人大、政协常委会委员简历以及本人填写反映个人经历情况的各种表格等。 按材料形成时间先后顺序,由远到近排列。 类 序 号 按 1-1、1-2、1-3 等, 页码按 1、2、3等编写。 类序号写在每份材料首页的右上角,页码写在每页材料的右下角(双面都有文字或图表
发表时间:2022年04月08日

关于做好2023年度档案移交工作的通...
各单位: 为做好2023年度档案(含疫情影响未按时移交的档案材料)的移交和数字化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综合档案的移交工作 1. 按照应归尽归原则,依据《归档范围与保管期限表》(https://www.jlnu.edu.cn/dag/gdzn/gdfw.htm)整理本单位的归档材料。 2.按照《DA/T 22-2015 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对本单位归档材料进行组件、分类、排列、编号、编目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10日

《吉林师范大学学生档案归档材料移...
《学生档案归档材料移交清单》填写说明 1.“学院”填写学院全称,例如“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2.“专业”填写专业全称,例如“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3.“年、班级”填写年班级,例如“2016.01”。本科生按照入学年份和班级填写,研究生只填写入学年级。 4.“学号”按“学籍表”进行填写。 5.“姓名”按“居民身份证”进行填写。 6.“性别”按“居民身份证”进行填写。 7.“材料号”中的阿拉伯数字
发表时间:2021年10月13日

《吉林师范大学学生档案归档材料移...
《学生档案归档材料移交清单》填写说明 1.“学院”填写学院全称,例如“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2.“专业”填写专业全称,例如“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 3.“年、班级”填写年班级,例如“2016.01”。本科生按照入学年份和班级填写,研究生只填写入学年级。 4.“学号”按“学籍表”进行填写。 5.“姓名”按“居民身份证”进行填写。 6.“性别”按“居民身份证”进行填写。 7.“材料号”中的阿拉伯数字
发表时间:2021年10月13日

吉林师范大学教职工人事档案归档文...
自2025年4月起,档案馆使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接收教职工人事档案的归档材料,不再使用《南大之星》管理教职工人事档案目录(2020年11月启用)。相应工作表格亦随《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做出调整,请相关工作人员下载《吉林师范大学教职工人事档案归档文件目录》(2025版),按照说明填写表格、移交教职工人事档案的归档材料,特此通知。
发表时间:2020年11月17日

2025年寒假值班表
值班时间 值班人 办公电话 集团号 带班领导 集团号 1月13日 陈老师 3292071 65135 王老师 65126 1月14日 陈老师 3292071 65135 王老师 65126 1月15日 陈老师 3292071 65135 王老师 65126 1月16日 陈老师 3292071 65135 王老师 65126 1月17日 乔老师 3292071 65129 王老师 65126 1月
发表时间:2025年01月08日

GB/T 33870-2017 干部人事档案数字...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共中央组织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档案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人才流动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北京印刷学院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江苏省标准化研究院、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北京市委
发表时间:2017年07月01日

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局: 现将《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档案局办公室 2025年3月11日  推进数字档案馆建设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加强数字档案馆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发表时间:2025年05月01日

关于下发《四平师范学院档案管理实...
各单位: 根据《国家教委6号令》精神,为切实加强我院的档案管理工作,学院制定了《四平师范学院档案管理实施细则》,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四平师范学院 一九九Ο年十一月五日 四平师范学院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四师院发[1990]1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档案工作,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工作的作用,根据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
发表时间:1990年11月05日

吉林师范大学兼职档案员队伍
归档单位名称 兼职档案员 办公电话 分管领导 办公电话 一、机关部门 党委(校长)办公室(政策法规室) 孙保亮 3291841 宁国利 3292337 于弘洋 3291985 宁国利 3292337 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员办公室) 党委宣传统战部(党委教师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 纪检监察部门 李士军 3291862 曹昆鹏 3295118 党委巡察办公室 杜世强
发表时间:2022年02月18日

毕业生留档须知及《留档协议书》
学生毕业后,学校原则上不再为其保管学生档案。确需留档的毕业生,须签订《留档协议书》交由档案馆留凭,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人了解应届生身份与档案存放地点无关,留档期间社保、医保和工龄不能连续计算、不能正常晋升职称等相关政策。档案馆无权出具未就业证明、现实表现等政审材料,无权接收毕业后形成的档案材料。 二、留档条件: 1.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的毕业生。 2.已签三方,但因进京函、落户、公示期
发表时间:201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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