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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严明2021年端午节期间廉洁过节的提醒函

    发布日期:2021-06-18    浏览次数: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部门):

    按照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对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结合当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实际情况,现就严明纪律工作重申如下要求。

    一、严禁违规收送电子红包;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严禁变异公款吃喝;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在公共网络等平台发表不当言论;严禁参与黄赌毒、迷信活动等。

    二、严格落实和坚决执行吉林省、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全面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带头做好节假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为持续推进疫情防控和学校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证。

    三、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推进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作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检验。重申纪律规定,严明纪律要求,把正风肃纪、廉洁过节的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通过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密切关注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餐饮浪费等行为,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和查实,将严肃追责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0434-3291862

    监督举报邮箱:jlsdjjw@126.com

    中共吉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监委驻吉林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中共吉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吉林师范大学纪委 邮编:1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