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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在毕业季、升学季和暑假期间切实强化廉洁自律的提醒函

    发布日期:2022-06-24    浏览次数:

    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的部署,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正“四风”,巩固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现就有关工作提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历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学校党委、纪委工作要求,高度关注“四风”重点问题和易发多发岗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和节俭意识,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二、落实主体责任

    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将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学校事业健康发展作为重要任务,科学精准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期开学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省、市、校有关要求落地落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教育管理,督促其严格遵守防控规定,少聚集、减少出行、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开学时安全健康返岗、返校。

    三、严明各项纪律

    1.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互吃、互请、互送;

    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的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4.严禁利用子女升学、婚丧病敛财;

    5.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6.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7.严禁公车私用和违规使用公车;

    8.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服务单位;

    9.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

    10.严禁各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四、强化监督检查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加强随机抽查和监督检查,加大问责惩戒力度,对工作安排部署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严肃追究责任。对检查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依规依纪惩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举报电话:0434—3291862

    举报邮箱:jlsdjjw@126.com



    中共吉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省监委驻吉林师范大学监察专员办公室

                                     二O二二年六月二十四日


    中共吉林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吉林师范大学纪委 邮编:1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