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通知-吉林师范大学教务处 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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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和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1  阅读次数:  
各相关单位:
      为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减少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加强对实验室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现就相关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一、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
      1.各相关学院一定要落实好实验室安全责任制,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保障措施,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岗位职责,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追究,扎实做好本学院的实验室安全工作。
      2.加强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各相关学院开学初要对本学院所有实验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要认真开展实验室使用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爆、防盗等各项安全防护工作,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要每天对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学院相关负责人要每月对本单位所有实验室进行一次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3.加强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各相关单位要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工作领导小组的重要作用,对于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必须坚持双人双锁规范管理,对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品,要严格按有关制度贮存、领用和使用;要安排专人定期对存放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经常性排查和实时监控,严防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品流出实验室,同时要加强实验废弃物处置的管理。
      4.实验室的相关规章制度要全部“上墙”。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学生实验守则、实验室守则、危险事故应急预案等)一律张贴于实验室的醒目位置;同时,要根据本学院、实验室的学科特点制定出适用于本学院实验室相关的管理制度,如某实验室管理规定、某设备使用规程及安全操作规范等,将这些制度也需要张贴在实验室醒目位置。
      二、加强实验室耗材管理
      各相关学院需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化学品等实验室耗材的管理。要严把采购关,实行按照教学计划购买实验药品,不过量采购、存储实验室药品,尤其是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险品。同时,把好药品的入库、出库关,要建立电子版的《实验室耗材进出明细台账》,实验室耗材入库、出库都要做严格的登记。严禁任何学院囤积过量的实验室药品。
      三、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
      为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实验人员安全意识,增强实验人员操作技能,防患实验室安全事故于未然。各相关学院要认真组织上好“实验室安全教育第一课”的工作,凡是将进入实验室学习或者进行科学实验的人员(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工等)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在掌握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和基本知识、熟悉各项操作规程后方可进入实验室,此项工作每学期期初进行一次。请各相关单位于9月15日前根据学院自身情况完成本学期的实验室安全培训,培训过程需拍照记录,照片需要体现培训老师和参与培训的人员情况。
      四、相关材料
      1.“实验室安全教育第一课”培训总结和照片电子版以学院命名,于9月18日前发送至jwcsjk2350@126.com和kycwyf@163.com。总结纸质稿一式两份院长签字学院盖章之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管理科和科研处科技管理科。
      2.进一步对《吉林师范大学危化试剂存用清册》(附件1)的书写进行规范,严格按照附件1中的示例填写。同时各实验室门外要张贴《实验室安全信息牌》(附件2),信息牌自行打印。《吉林师范大学危化试剂存用清册》(附件1)和《实验室安全信息牌》(附件2)两项内容需在9月10日前完成,学校将进行检查,并对未完成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3.请各相关单位统计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包括易制毒、剧毒、易燃、易爆等),填写《危险化学品现有库存统计表》(附件3),时间结点为9月10日,并于9月20日前将电子版表格以学院+危险化学品现有库存统计表的形式命名,分别发送至教务处邮箱jwcsjk2350@126.com和科研处邮箱kycwyf@163.com。总结纸质稿一式两份院长签字学院盖章之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管理科和科研处科技管理科。
教务处 科研处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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