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吉林师范大学教务处 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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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21  阅读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公费师范生的职业技能和从教能力,使其能充分了解当前教育教学现状,加深理解并反思巩固所学专业知识,提升公费师范生的实践教学能力,实现“体验、提升、实践、反思”递进式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学生今后从事教学工作做好思想准备和业务准备。根据我校公费师范生的人才培养方案和本学期的教学工作安排,2018级公费师范生将进行第一次教育实习,具体安排如下:
      一、实习专业和地点安排
      本次公费师范生实习的专业共有5个,分别为地理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科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2018级公费师范生在入学前与吉林省23个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签订相关协议,学校原则上要求2018级公费师范生根据实际情况回签订协议的县(市)进行教育实习,详细名单请参见《2018级公费师范生签约县(市)统计表》(附件1)。
      二、实习时间及内容要求
根据公费师范生人才培养方案,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时间为第11——18教学周(5月17日——7月9日),在实习基地集中实习6周、校内集中教学训练、实习生院内汇报讲课验收、成绩评定和工作总结2周,总共8周。具体要求如下:
      1.实习基地集中实习(6周)。实习开始第一周及最后一周指导教师要全程跟班,中间不定期进行检查指导。实习生实习期间保证平均每周讲课训练5学时以上,并认真填写《教育实习鉴定表》(附件2)和《实习生手册》。
      2.校内集中教学训练、验收、总结(2周)。各学院要充分利用校内训练、总结的时间,加强对实习生的指导,认真总结其在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其从教基本功。各学院要集中对实习生进行院内指导、汇报讲课、验收、评定成绩,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和组织教育研习,填写《教育研习报告》(附件3)。
      三、实习具体安排
      各相关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2018级公费师范生的实习工作,积极召开实习动员会,制定实习工作计划,为实习生选派优秀的实习指导教师,进一步加强公费师范生的实习管理,提高实习效果。
      1.各相关学院要成立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本学院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要召开实习动员会,对实习生进行安全教育,签订安全协议,制订细致的实习工作计划,为实习生提出具体的实习任务,强化实习生指导教师的训练,对实习生进行严格的管理。
      2.此次公费师范生实习实行按县(市)分组负责的方式管理。2018级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涉及到4个学院5个专业,实习地点分布在吉林省内的23个县(市),为进一步提高实习管理效率,学校将所涉及的23个县(市)分组、划拨给各个学院分别管理,每个学院负责若干县(市),具体划分请参见《各相关学院负责实习县(市)分配表》(附件4)。
      各学院需要提前与本学院所负责的县(市)教育局联系,具体确定公费师范生实习学校、实习生到达实习地点的时间等相关事宜,安排好实习生的实习,接洽好实习生的报到,将学生安全送至实习地点,安排好学生的食宿。各县(市)教育局联系方式可参照《各县(市)教育局实习负责人及其联系方式》(附件5)。
      3.各相关学院加强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的管理和考核。教育实习过程中,各学院要派指导教师深入实习学校,对实习生进行指导,及时了解学生在实习基地的具体情况;实习结束后,各学院需要组织开展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进行院内汇报讲课验收、评优以及成果展示。学校将对学院验收结果和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总结和教育研习报告进行检查。
      四、其他要求
      1.各学院一定要加强公费师范生教育实习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大对公费师范生的监管力度。指导教师要通过钉钉等平台组织学生每日签到打卡,加强指导、监督、检查学生实践教学活动期间的日常安全工作,建立顺畅的安全管理网络,及时通过电话、短信等手段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实习生要严格遵守学校、实习基地的相关规定,服从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岗位。实习生到实习基地前需签订《吉林师范大学实习安全承诺书》(附件6),承诺书学院自行留存。
      2.为加强对公费师范生的实习管理,请各相关学院统计学生实习情况,填写《公费师范生信息统计表》(附件7),于5月10日前发送到邮箱jwcsjk2350@126.com。如果学生需要到学生签约地实习,相关学院务必提前与本学院所负责的县(市)教育局联系,确保在5月17日前本学院所负责的实习生全部进入实习学校,并安排好相应的食宿问题。如有特殊情况,例如在实习地实习存在安全问题,学院可以集中将学生安排在其他实习混合编队基地进行实习。
      3.如果需要到公费师范生签约地实习,请各相关学院按照公费师范生的实习县(市),填写《公费师范生实习报到介绍信》(附件8),于5月10日前统一到教务处实践科盖章,并领取《实习生手册》,同时提交本学院的公费师范生实习工作计划。公费师范生去相应的实习基地报到时,要携带学校开具的介绍信、学生证,携带入学时签订的《三方协议》。
教 务 处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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