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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一课”制度

发布日期:2022-02-24            点击:


“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党的基层组织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

一、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的做法,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二、严格“三会一课”召开程序。

(一)党员大会。党员大会由支委会召集,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1.会前准备工作:

1)召开支委会,讨论和通过党员大会的议题、日程和时间安排。

2)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将拟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于会议召开前三天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

3)组织委员在会议前一天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通知到党员本人(包括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流动党员),并将会议通知结果和预计到会情况报告党支部。

3)支部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4)党支部将会议所需资料、数据等准备就绪。

2.召开大会阶段:

1)清点人数

2)宣布议题

3)围绕议题开展讨论

4)进行表决

5)形成决议

6)做好会议记录

3.会后工作阶段:

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做好分工贯彻落实有关决议,整理归档会议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1.会前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1)支部书记收集、整理并确定支委会议题,支部委员也可向支部书记提请召开支委会就某议题进行研究。

2)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将会议时间和主要议题通知全体委员。

3)支委会由全体支部委员参加,必要时可吸收党小组长或有关党员参加。

2.召开会议阶段:

1)宣布议题;

2)展开讨论;

3)形成决议;

4)做好记录。

3.会后工作阶段:

(1)必要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2)按分工具体贯彻落实;

(3)会议记录整理归档。

(三)党小组会。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1.会前准备阶段:

1)党小组长与党支部沟通确定会议内容;

2)客观分析党小组情况,提前通知党员做好准备。

2.召开会议阶段:

1)宣布议题;

2)展开讨论,统一思想,明确责任;

3.会后工作阶段:

1)向党支部报告;

2)适时进行督促检查。

(四)党课。党课每季度至少一次,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课计划制定及实施主要由组织委员负责;宣传委员负责联系授课人员,一般由党支部书记和单位党员领导授课,也可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具备授课能力的支部委员授课,每年至少有1次是单位党员负责人的廉政党课。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授课情况报上级党组织,相关资料支部存档备查。


中共吉林师范大学

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