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绘画创作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绘画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绘画创作、研究、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绘画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期间学生将通过绘画创作思维能力的培养、绘画方法和绘画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本专业绘画及创作的基本素质,掌握绘画与创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1.掌握绘画与创作的专业技能和方法;
2.具有独立进行艺术实践的基本能力;
3.了解有关经济、文化、美术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4.了解国内外绘画与创作的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
二、主干学科及主干课程
主干学科:艺术学、文学、工学
主干课程:素描、色彩、图案、构成、专业技法、专业创作、艺术理论。
三、学制
本科专业标准学制为四年。
四、毕业学分及授予学位
学生必须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155学分方能毕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授予条例》和《吉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