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赴台交流学习通知(16-17学年)

发布者:  时间:2016-04-13 00:00:00  浏览:
为加强两岸之间的人才培养及合作交流,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惠”的原则,我校与台湾圣约翰科技大学、亚洲大学、南台科技大学、中原大学等10余所高校建立了学生交流合作协议,给我校学生提供了更多、更好的学习机会。自2013年2月以来,学校已先后选派研究生和本科生共187名学生赴台湾交流学习。为做好选派学生于2016年8月-2017年1月赴台湾交流学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访问生报名范围为2013级、2014级和2015级本科生,2014、2015级学术型研究生及2015级专业型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
2.申请者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有自主生活能力;
3.愿意到台湾交流学校相关专业插班学习,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
4.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赴台湾相关费用;
5.拟赴台湾交流的学生必须与学校签订《吉林师范大学在校学生赴台湾交流学习协议书》。
二、往期学生赴台湾交流学习费用参考
1.往返旅费:RMB5000元左右,按实际出发日期所定机票为准。
2.生活费:约RMB9000元/学期(5个月)。
3.在台期间保险费:RMB1000元。
4.手续费:RMB2000元(台方收取,包括入台证办理费、现地服务费、资料邮寄费等)。
5.《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个人自行办理费用RMB50-70元。
6.学费:8000-14000RMB/学期(注:学费实际收取要按照院校实际情况而定)
7.住宿费价格:2000-6000RMB/学期(注:根据台方院校不同,住宿费有差异,可按照报名院校咨询)
综上所述,赴台基本费用合计为每人每学期约RMB3-4万元。
(注:根据台方院校不同,当日汇率变化,估算价格与实际交纳略有差异)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请报名的学生将《吉林师范大学学生赴台交流申请表》报送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专家公寓一楼),并请报名的同学加入2016年8月赴台群528340113,以便交流通知。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434-3290040
本次交流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28日下午4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