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吉林师范大学2023年下半年赴国(境)外长短期交流项目报名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3-03-26 22:41:49  浏览:

2023年下半年受理材料的长短期出国(境)交流项目公布如下,欢迎广大同学积极报名参加。

一、选拔条件

1.具有较高政治思想觉悟,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行端正,身心健康,道德优良,遵纪守法;

2.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外语应用能力,达到项目规定的外语水平;

3.具有较强的跨文化适应能力和交际能力,能按项目要求完成交流学习任务;

4.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较强的适应能力和自主生活能力;

5.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赴国(境)外交流相关费用。

二、项目信息

序号

学校名称

网址

项目内容

名额

拟定交流时间

面向群体

申请截止日期

1

韩国又松大学

https://www.wsu.ac.kr/

交流项目

不限

2023年9月-2024年8月

朝鲜语专业2021级、2022级本科生

2023年4月3日

2

韩国首尔市立大学

https://www.uos.ac.kr/

交流项目

1

2023年9月-2024年8月

朝鲜语专业2021级、2022级本科生

2023年4月3日

3

韩国江原大学

https://wwwk.kangwon.ac.kr/

交流项目

5

2023年9月-2024年8月

朝鲜语专业2021级、2022级本科生

2023年4月3日

4

韩国大田大学

https://www.dju.ac.kr/

交流项目

5

2023年9月-2024年8月

朝鲜语专业2021级、2022级本科生

2023年4月3日

5

韩国教员大学

www.knue.ac.kr

交流项目

2

2023年9月-2024年8月

朝鲜语专业2021级、2022级本科生,持有TOPIK-3级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023年4月3日

6

德国马格德堡大学

https://www.ovgu.de/

学位项目


2023年9月-2024年8月

德语专业2021级本科生

2023年4月14日

7

美国拉特诺大学

https://www.letu.edu/about/about-letu.html

交流项目

学位项目

交流项目:5~10

交流项目:2023年9月-2024年1月或8月

2020级、2021级本科生,交换项目要求至少雅思4.5/托福61分/四级425分;GPA 2.0

2023年4月14日

8

爱尔兰东南理工大学

https://www.itcarlow.ie/

学位项目



2020级、2021级本科生

2023年4月14日

9

英国东安格利亚大学

https://www.uea.ac.uk/

学位项目



2020级、2021级本科生

2023年4月14日

10 韩国首尔中央大学 https://newchn.cau.ac.kr/ 交流项目 2 2023年9月-12月 朝鲜语专业2021级、2022级本科生 2023年4月3日

注:韩国首尔市立大学、韩国江原大学、韩国大田大学、韩国教员大学、韩国首尔中央大学学费免缴;韩国大田大学免费提供校内学生公寓(具体分配情况以韩国大田大学有关政策为准)

三、申请材料及报名方式

1.《吉林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说明:填写后到所在学院签字盖章)

2.《吉林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审查表》(说明:填写后到所在学院签字盖章)

3.《吉林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承诺书》及承诺书附件1份(填写好,提交原件)

4.吉林师范大学学生中文成绩单(成绩单打印机打印版)

5.《吉林师范大学党员申请出国(境)审批表》(说明:党员填写,非党员不需填写)

6.TOPIK/韩语专四、专八语言证书/英语四级证书/CET/托福/雅思/GRE/德语B1等

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按顺序排列,报送对外交流科。

受理日期:

2023年4月3日(周一)16: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023年4月14日(周五)16: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对外交流科(第十一教学楼812室)

联系方式:3296282 于老师

四、选拔标准及相关要求

1.我校将根据项目院校提供的选拔人数进行推荐,申请时,请在申请表内标明留学院校,如申请人数超过名额限制,将按照综合平均绩点(学分绩点总和/课程门数=综合平均分)按由高到底进行排序进行选拔推荐。

2.待校内审核通过后,统一组织学生填报项目院校申请材料,申请人须提前办理好护照,最终录取结果以项目大学为准。

3.在外学习期间,须修满我校规定学分。

4.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如不申请退寝室,则需正常缴纳住宿费用。

5.除项目大学提供的优惠政策以外,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申请人自理。

备注:录取及派出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具体派出等有关事宜以国家有关部门、使馆及项目院校相关政策为准。

附件:

1.《吉林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申请表》

2.《吉林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审查表》

3.《吉林师范大学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承诺书》

4.《吉林师范大学党员申请出国(境)审批表》

请点击下方链接下载

吉林师范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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