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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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博士毕业回校工作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校教职工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委培、定向)毕业回校工作的管理,便于各单位统筹安排教学、科研等工作,请目前已经博士毕业回校工作但未办理登记的教职工到人事处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攻读博士期间的档案材料须提交学校。档案材料可以由就读学校直接邮寄到我校人事处,也可由就读学校整理、密封后由本人带回学校。       2.提交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
发表时间:2018-05-08

我校与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政府举行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
      5月4日,我校与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政府在粤海会议中心举行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校党委书记许才山,润州区委书记高国成,区委副书记、区长徐心田等出席签约仪式。        许才山代表学校向关心、支持并积极促成双方合作的各位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并向与会嘉宾介绍了吉林师范大学的基本情况。       许才山在致辞中表示,多年来,吉林师范大学高度重视
发表时间:2018-05-08

干部履历表及填写说明
干部履历表及填写说明
发表时间:2018-05-08

人力资源处人事服务上线服务模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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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05-08

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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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05-08

吉林师范大学教职工攻读学位审批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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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05-08

人力资源处处长岗位职责
1.负责 人力资源处全面工作。 2.掌握国家、省及主管部门关于本处相关工作的政策、方针等。 3.负责贯彻执行上级及学校人事和劳资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等。 4.负责学校人事管理各项制度的制定。 5.负责本处岗位责任制的建立与实施,强化本处队伍建设。 6.负责本处职工思想政治、考核及调配等工作。 7.负责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表时间:2018-05-02

人力资源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协助处长做好本处工作。 2.在处长领导下分管人事科工作。 3.根据校领导和处长的布署,做好人事管理调研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4.负责人才招聘和引进等相关工作。 5.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与调整、人员编制管理、岗位设置等。 6.负责完成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表时间:2018-05-02

人力资源处社会保障科职责范围
1.负责各种社会保障制度、政策的执行、落实和宣传工作。 2.负责教职工各类社会保险管理工作。 3.负责编外人员劳动合同的签约管理工作。 4.负责残疾人劳动合同的签约管理及相关工作。 5.负责劳动及社会保障方面的其他工作。 6.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发表时间:2018-05-02

人力资源处人事科职责范围
1.负责学校机构设置与调整、人员编制管理、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工作。 2.负责办理人员调配、调入、调出、退休、辞职、除名等手续。 3.负责人才需求的调查统计报表工作,编制、调整用人计划。 4.负责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复转军人接收和安置工作。 5.负责全校各单位的年终考核工作。 6.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奖惩及人事争议调解工作。 7.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教师考核、职称评聘、攻读学位、博士后
发表时间:2018-05-02

学校召开2018年人才招聘工作推进会
    4月20日,学校在第一教学楼八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人才招聘工作推进会。校党委书记许才山,党委副书记、校长杨景海,党委副书记祖国华,各教学单位的党政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祖国华主持。     会上,人事处对我校前一阶段招聘工作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要求。部分教学单位对下一步的招聘工作安排进行了表态发言。祖国华部署了下一阶段的人才招聘工作,他要求全校上下要统一思想
发表时间:2018-04-23

2018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吉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3号公告以及1号补充公...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吉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教育厅决定,所属19家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发表时间:2018-04-10

关于完善外聘教师信息的通知
各单位:       为规范外聘教师管理,请有外聘教师的单位填写《2018年外聘教师信息表》,统计时间截至2018年8月31日。 请将电子版于3月26日(周一)下午下班前发送到人事处邮箱jlnujob@163.com,       联系人:于佳含。       联系电话:3291653
发表时间:2018-03-21

吉林师范大学教职工校内工作岗位调整工作程序
1.教职工本人填写《吉林师范大学教职工校内岗位调整审批表》; 2.原工作部门、原工作部门主管校领导和拟调入部门、拟调入部门校领导审批; 3.人力资源处审批后报请主管校领导审批; 4.通知本人与原工作部门进行工作交接; 5.通知本人到调入部门报到。
发表时间:2018-03-20

关于填报《吉林师范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审批备案表》的通知
各单位:       为了充分了解我校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情况,请各单位所有在职攻读学位人员认真《吉林师范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学位审批备案表》,并于3月26日(周一)前将备案表纸质版交至人事处人事科,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jlnujob@163.com。       联系人:于佳含。       联系电话:3291653
发表时间: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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